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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 2 章(2 / 4)

作品:《情敌每天都在变美[穿书]

尤其为爱隐退的对象,还是死对头那一方的!

沈金台作死,也有几个老粉不离不弃,这些个老粉就是在沈金台纹了阎秋池的名字在身上以后,彻底全部脱粉。

妈的,没见过这么贱的!

纹身小哥一边洗一边兴奋地要跺脚。

纹身,太有故事的一个东西了,很少有比这个更充斥着浓烈爱恨,爱的时候恨不能将对方的名字纹入骨肉,恨的时候恨不得刮掉一层皮,也要脱去对方的痕迹。

这个阎秋池是谁呀?纹的这么深,又纹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感觉这名字有点熟悉,他回去要问问他女朋友!

沈金台约好下周再来洗,便捂着胸口出了门。

虽然做了处理,可皮肤还是时不时就沁出一点血渍来。

爱的代价!

纹身小哥送他出门,等沈金台一走远,立马打了个电话过去:“宝贝,猜猜店里刚才来了谁?!”

女朋友兴致盎然:“谁呀?”

“沈金台!”

粉丝素来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女朋友沉默两秒钟:“你是不是想吵架,不要跟我提那个傻逼贱货好不好!”

外头天色已经黯淡,夜幕上来,路灯却还没有亮。来往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人认出他来,即便他有一头标志性的粉红头发。

他又去了不远处的一个理发店,将发色染了回来,又换了个比较清爽的发型。

粉红色头发都能HOLD住,自然皮肤白嫩,换了黑头发,肤色更显白皙。

理发小哥夸:“有点像个明星呢。”

想了半天没想起沈金台这个名字来。

沈金台对着镜子笑了笑,大概还不熟悉这张脸,照镜子的时候,倒像是在看别人。清新的五官,但包裹上他这个充满野心和欲望的灵魂,两相交融,却形成了一种矛盾的吸引力,犹如春来江水破寒,春水与碎冰交融。

要是变得更帅,岂不是迷翻娱乐圈!

出了理发店,他习惯性地往兜里摸烟,烟没摸到,却摸到了软软的布料。

掏出来一看,才想起是他塞到兜里的那件丁字裤。

他要丢进旁边的垃圾桶,又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穿的西装外套,极不合身地宽松。

这好像是阎秋池的外套,他情急之下穿错了。

沈金台回到家,把那件丁字裤和那件西装外套挂到了一起,最骚气布料最少的丁字裤,最严谨最落落大方的西装外套,他打算每天看一眼,以做警示,激励。

在家休息了一天,李美兰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沈金台踢开被子,眼睛都没睁开,他习惯睡觉的时候不穿衣服,大喇喇地伸开四肢,大长腿搭在床沿上晃荡了一下:“喂?”

“给你接了一个男二号,你去不去?”

什么?男二号!

当然去啊!这可是男二!

“去去去。”沈金台立马睁开眼睛,精神抖擞盘坐起来:“我还能接到男二呢。”

看来没过气透啊。

李美兰干笑了两声:“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