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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抵押(1 / 3)

作品:《曼嫂

要很多钱么,拜托,我的钱可都是金家的啊。

拿老丈人钱太多,也不是很合适。

“怎么,舍不得花钱?”

“帅哥,想找人家的破绽,就得有人当内应,田赋斌的保镖很厉害,每次都会提前到房间里去搜查,所以,能拍到证据的人,只能是跟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这个道理你摸不清楚么?”

好吧,算我白痴了。

“人家把老底交给你,肯定被田赋斌所不容,你总得给人家足够的油水才行。”

这可难为死我了,我以为几十万就能搞定,听她这么说,好像几百万都下不来。

归根结底,还是时间太紧。

我不打扰萧瑶,去找她介绍的那个女人。

只谈了五分钟,那婆娘跟我要两千万,还说是看在萧瑶的面子上。

宰人!

不,因为我没钱,才觉得她是宰人。

因为田赋斌每个月都会给她不少钱,不到一定的数目,她是不会帮忙的。

出了这笔钱,我就得弄到更多的钱才行,做生意哪有明知道亏本还去干的。

我现在这家公司的资产还不够两千万呢。

看着电话,没脸跟金正熙要钱,我喝的酩酊大醉,心想着,干脆放弃,不搞公关行业了。

大不了卖掉公司,另起炉灶,老丈人也不会说我什么。

毕竟,这家公司在金家来说,无关痛痒。

那夜,我没回家,一个人在酒吧外的车里睡了一夜,醒来之后,人又精神了。

醉酒状态下想的事,清醒后觉得十分无能。

做人,不能一味退让,遇到难处就缩手缩脚,那今后再遇到困难,是不是还要放弃呢。

我考虑再三,决定把魔都其他几个生意拿出来做抵押。

这件事,我不告诉任何人,先弄到两千万再说。

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想尽快脱手很难,价格会很低,我直接给了那个女人。

各种证件摆在她眼前,就当两千万用,桌上的东西实际价值,其实已经超过三千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