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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节 甜高粱和海英菜(1 / 5)

作品:《临高启明

赵引弓含笑道:“大人若有此意,学生倒可助一臂之力。

孙元化捻须不语,赵引弓刚才提及“屯田”,他已经隐隐约约有些明白对方的意思。诚然,在登州屯田地价方面的确很便宜,但是办理垦荒千头万绪,需要投入亦多,主事的人要吃得了苦,又足够的精明能干,并不是一件容易发财的事。此人放弃杭州、广东的优渥生活不顾,跑到这里来办垦荒,到底所图何为?他对这位赵引弓的目的不由得起了疑心。

要不是赵引弓是杭州教会和耶稣会的大力引荐,他此刻就要虚言一番便端茶送客了。但是此人既然得到了耶稣会方面的引荐,又获得了杭州教会的信任,说明此人是“靠得住”的特别是耶稣会的态度。耶稣会虽然“非我族类”,但是至少和朝廷内部可怕的倾轧党争无关,孙元化最忌惮的:既不是海外异类也不是后金的鞑子,而是那些朝堂上、宫廷里当道诸公。

他试探性的问道:“登莱青一带,无沃野,土地多盐碱,不知先生有什么开荒的妙-法?”

赵引弓知道自己的屯垦建议有些唐突了没有利益的事情总是要惹人起疑心的,他对此有所准备,当下命集英将一个匣子送上。

孙元化将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撮作物的种子、若干晒干的茎干和一颗灰色的干菜。孙元化对农学有一定的研究,马上认出来作物的种子是江南常见的芦粟。在江边、海边的村落偶然有种,实际就是高粱的一种。

高粱是北方的常见作物,孙元化也不陌生,尽管芦粟这种作物有不挑土地,不挑气候的种种好处,非常适应东三府的贫瘠土地,但是每亩产量最好的也不过三百斤而已,和这里普遍种植的谷子大豆相比没什么优越性。而且食用粗粝·作为粮食作物不受欢迎。

“这是芦粟,高粱所属。”孙元化不以为意,“有何妙-处?”

赵引弓想老孙不愧是农学家的弟子和女婿,居然认出是芦粟来·果然不是五谷不分之徒,他说道:“大人既然知道这是芦粟,总知道这芦粟的秸秆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