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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赴灯会(2 / 5)

作品:《龙婿大丈夫2

他笑道:“不是还欠你一首诗么,所以我寻思着,在今天这个文化气氛非凡的地方,念出来,或许别有一番风味。”

“那我很期待。”沈乔说道,她穿着一身翠色的长裙,今天的她打扮的十分低调,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家碧玉一样。

李雨果很惊讶:“今天不戴面纱了?”

“听了你的话之后,我觉得很有道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脸上的胎记在脸上很丑,但我也不可能逃避,这胎记得陪伴自己一生一世,与其逃避,那还不如勇敢的去面对,你说是不?”沈乔笑靥如花。

李雨果看着她那精致的俏颜,他点了点头,一脸的赞许之意。

“今天李公子没来?”沈乔到处看着。

李雨果靠在了凉亭的大柱子上,他说道:“他身体不适,反正我来也一样,不过我没想到,人竟然这般多。”

“那是,毕竟这可是桃园诗会。”沈乔解释了起来,原来桃园诗会表面上是一个文人交流的地方,但实际上却也是一个凉城上层人物商量的地方。

首先它门槛高,大部分的公子小姐,肚子里都是有墨水的,这么一来,没有学识的人就不受待见,相当于桃园诗会是一层过滤网,只留下了上层的精英。

其次便是年轻人多,年轻人迟早都要成长,接管家族的产业,在这样的地方历练,也相当于给自己以后的交际圈打下基础。

最重要的是,很多事情长辈都不好当面说,于是桃园诗会就成了一个媒介,长辈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小辈,然后小辈彼此交流,这样成事的成功率更高。

久而久之,每年一次的桃园诗会牵扯就越来越多,一匹匹年轻人送走又送来,它悄然就成为了一个大型的交流场。

据说刚开始只是几个穷酸书生彼此吟诗作对的小聚会,然而现如今变成了举城同庆的大事,如此相当有戏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