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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不白之冤(1 / 5)

作品:《江湖尘事

和风细雨最宜酒。

酒是陈年佳酿,菜肴精美可口,喝酒的地方是在无锡小英雄楼。

京城也有家英雄楼,是朱雀经常去的地方。在那里喝酒的虽然不都是英雄,但喝起酒来,无不有英雄的气概。有了英雄气概,酒自然就喝得多了。

英雄楼喝酒用的都是大碗,古有打虎英雄武松,听说喝酒就是用碗来喝。有古人做榜样,现在的英雄岂能不效尤?

朱雀在那里醉过几回,一起喝酒的都是江湖上的朋友,几人湛满了一碗酒,碗沿一碰,仰起脖子,一干而尽,那方是好汉子的气概。

欢闹之间,一坛酒不知不觉便见了底。然后开始拍桌子,喊伙计接着上酒。

喝一碗酒,吃一大块肉,这样的吃酒才够痛快。

但在这江南无锡的小英雄楼里,外面春风扶柳,细雨化酥,对面坐的是纤弱得像个女子的才子文人,李可卿。

酒是埋在地下多年的女儿红,菜是清淡的素炒竹笋,糖醋白鱼,地三丝,椿芽拌豆腐,一碗藕荷汤,配着油酥烧饼。这样的风景这样的人,让一切都雅致起来。

朱雀似乎也受到感染,端起一杯酒,看着盛酒的细瓷小杯,说道:“用这个喝酒,喝快了都怕把杯子喝到肚子里。”

李可卿笑道:“饮酒讲究浅尝辄止,好酒就是需要慢慢品,方能品出其中的味道。要是像你喝酒那样往肚子里倒,只能算是牛饮,不同滋味的酒又怎能喝出区别?”

朱雀叹了口气,说道:“我以前喝酒,是越喝越有精神,岂知陪你喝酒,越喝越觉得懒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