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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九章 回来了(1 / 4)

作品:《凡仙逆

而孔子就错在这里,道德是拿来律己的,我想孔子应该做到了,毕竟他说出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他却妄想拿道德去律人,所以他杀了少正卯。我想孔子应该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在孔子生前,他从来不准他的学生叫他圣贤。毕竟他知错改错却绝不认错,在这一点上和曹操无异。

然而孔子死后,儒家为了推广儒家思想,需要一个时代的活的信仰,所以孔子被“神圣化”,成为了别人宣传思想、实现利益的工具。

只能说孔子是可怜的,叶枫也是有些同情这个可怜的老人家,叫他一声“先生”也不是不行。而叶枫之所以不会称呼孔子为圣贤,只不过是因为孔子他老人家,不想别人那么叫他罢了。

不然你以为是叶枫鄙视孔子吗?

还是说你认为,只有完美无缺的人才值得尊敬。如果你真的那么认为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这世上符合你尊敬人的标准的,一个人都没有。

而法律是律人的,因为那是最低的道德。如果你拿最低的道德——法律来律己,那么其实就和“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是一个道理。

也就是说,只要我不违反法律条款,如何丧尽天良的事情,我都可以做。

举例来说,人性最丑的恶,就是在自己合法的范围内,拼命的为难别人。

成人之美?不存在的。只要我不违法。

我们常说“有钱人最大的财富就是穷人”。

当一个富人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即便吃着最昂贵的食物吃到吐,他的财富都不会减少到让他担心的程度,那么他为了生存就必须为自己找到快乐。而没有什么快乐能比欣赏、造成他人痛苦更加让人快乐的了。享受的快乐和它相比,连提鞋都不配。

所以富人的最大乐趣就是操纵玩弄穷人的命运,看他们痛苦的挣扎,那真的是太美妙了。

而这个就是人心人性中的恶,即便人心是混沌的,但是恶却确确实实是存在的。而人心中的善之所以值得弘扬,不就是因为它稀少吗?难道还有什么其他的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