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偷袭邓布利多的轮回者(2 / 4)

作品:《一万个我纵横诸天

虽然没有对人用过,但却轻易杀死了一头成年野猪,根据蓝诺的估计,奇洛教授的阿瓦达索命如果命中自己,多半无法杀死自己,但很可能会重伤,这是一种强力的即死魔法,使用者的实力越强,死亡判定的权重就越高,同样的被命中者的实力越强,即死的概率就越低。

这一招牺牲了全部的物理伤害,如果没打中人就造不成任何物理破坏,但也因此换来了对生物的强大杀伤力。

至于夺魂咒和钻心咒,前者还算有用,操控别人的能力很适合渗透和潜伏,后者就没什么用了,靠着这招基本不可能从解开了基因锁的人口中拷问出情报,二阶基因锁基本就可以免疫这招。

不过相比于三大不可饶恕咒,蓝诺还是对诅咒更感兴趣,原著中,邓布利多中了伏地魔的诅咒后,也只能活个一年时间,而且几乎是无解的,十分隐蔽,很多时候比正面战斗用的攻击好用多了。

靠着预演,蓝诺们短时间就将诅咒类的魔法融会贯通,可以不留痕迹的将诅咒施加在常见的物体上,并且设定只有进行某些操作的时候才会触发诅咒。

剧情方面,魔法石的剧情基本被蓝诺打断了,被重创的伏地魔直接溜了,奇洛教授自己去偷魔法石显然是不现实的。

蓝诺一边当自己的老师,一边在自己的身上尝试附魔,给物品附魔是巫师十分常见的操作,就像是韦斯莱家的那辆飞天汽车一样,魔法可以很方便的做到许多事情。

比如让刷子自己刷碗,让毛衣针自己织毛衣,这些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实际上却是相当了不得的技术。

就拿织毛衣来举例子,这并不是一个简单重复的劳动,对于人类来说很简单那是因为人类有随机应变的能力,但编写一个魔法程序,让两根毛衣针随着毛线粗细位置等的不同随机应变的完成织毛衣的工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