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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赤焰之潮 第四百六十章 条例(3 / 5)

作品:《万族之尊

大秦战争学院的高层,可不希望学员们以“学员折扣价”,来谋取暴利......他们当然不介意,学员在一定程度范围内,薅学院官方的羊毛,可若是做的太过分,想要左手倒右手、空手套白狼,那官方就决不会姑息这些学员了。

有一些价格较为高昂的物品,例如武兵,同样也不允许学员们携带出学院,这看似很不合乎情理,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这不仅是为了杜绝学员们,通过“倒卖武兵”而设置的条例,更是因为武兵对战力较强的修者,不可能有太大的战力加持效用,大多都只是作为过度装备使用的,而能够考入大秦战争学院的学员,绝大多数又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他们购买武兵的几率,本就小之又小,即使有些囊中羞涩的学员,会选择购买武兵,也绝对只是作为过度使用......而他们在大秦战争学院内,最起码也得待上足足四年时光,绝大多数学员,都是奔着更长年份走的。

所以,等到他们需要离开学院时,武兵,或者说是其他含有特殊标记的物品,例如灵符、灵气液等一次性快消品,对他们来说,要么早就已经消耗完了,要么就已经与他们的境界实力不相匹配了。

届时,学员可以到学院官方的典当行,将已经用不上的武兵,或者是其他一些含有特殊标记的物品出售,而学院官方的典当行,则会酌情考虑磨损度与其他因素,给他们一个非常合理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