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江湖反响(2 / 2)

作品:《我真没想当皇帝啊

“臣一直没有正面回答他们这个问题,以往朝廷对待生死状采取的是默认态度,可臣总觉得任由他们滥用生死状,迟早会出现破坏百姓们的安定,所以还在犹豫,要不要趁着这次新律令的发布,将此事确定下来。”

许凯似乎对这个问题研究的非常深入,光是汇报这一段话,就让他沉浸到了思考当中。

秦天一听,顿时明白许凯为什么会这么纠结了。

剖析这个问题的本质,这无非是关于一个人是否应当享有支配自己生死权力的问题。

这要放在文明社会,是有一个非常标准的答案的。

那就是没有!

因为一旦百姓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生命,那将意味着他的生命很有可能会被强者剥削。

举个简单的例子,甲乙两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遇到了,甲的心情不好,把乙给打死了。

通常情况下,这是一起很普通的杀人案。

可如果甲制造了一个生死状,上面写上了甲乙要决斗的内容,并按上自己和乙的手印。

在没有任何见证者的前提下,这个案子要怎么判呢?

判不了,因为谁也无法确定生死状的有效性。

乙的生命就这么被甲给剥夺了,而甲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可能这个例子有点极端,不具备普遍性。

想要杜绝这种现象,只要在生死状的成立条件上加上一条,必须要有见证人就可以了。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已经足够完善了,可以保证剥削不会发生。

事实上,这没有任何用处。

只要见证人是甲方的人,那么甲照样可以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剥夺乙的生命。

既然如此,那如果再加上一个条件呢?

见证人不可以和甲有任何关系,否则生死状无效。

或许,这就可以完善生死状的制度了?

错!

大错特错!

还是那句话,没用!

或许见证人和甲确实没有任何关系,但甲可以强行制造关系。

该怎么做?

其实很简单,只要甲派人绑架见证人的家眷,胁迫见证人做假证就可以了。

威逼、利诱又或者威胁,只要你的能量足够大,怎么都能找到摆脱制裁的办法的。

哪怕就算见证人必须是一个群体,那照样毫无用处。

所以说,在文明社会,通常是不允许百姓有支配自己自身生命财产的权力,因为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必定会出现问题。

那么,要如何解决许凯面临的问题呢?

难道真的要驳回各大武馆的联名情求么?

其实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