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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三十一点贪欢(1 / 2)

作品:《重度痴迷

余欢想了很久,该送苏早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

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还是送些精巧的小东西——她去了商业街的陶艺室,做了个小小的瓷花瓶。

瓶子小巧,拿来养铜钱草不错;苏早喜爱植物,应该也不会讨厌这个小礼物。

虽然苏早早就告诉她:“只要人来了,你就算拿斤土过来我都高兴!”

余欢想了想,自己这还真是拿着加工好的瓷土去的。

参加生日宴需要晚礼服和高跟鞋,这些东西她如今都没有,苏早也没叫她费心,早就告诉她,备好了。

余欢一到苏家,苏早就笑眯眯地把她扯进了自己的卧室:“来来来,让我看看,今天给小仙女做个什么造型好呢?”

余欢乖乖巧巧,任由苏早在她头上拨弄。

余欢的头发发质好,乌黑浓密,柔韧顺畅,苏早没舍得多碰,给她挽了起来,斜斜插了珍珠玳瑁的发夹。

——全因今日为余欢准备的礼服是件旗袍,真丝的,灰豆绿,同色的内衬,柔柔软软。

余欢抚摸着旗袍,有片刻迟疑。

但很快,苏早便扳着她的肩膀,笑眯眯地把她推进了门中:“好啦,我的小仙女,该去换衣服啦。”

旗袍意外的合身,这是件旧式制法,无省,并没有刻意地束腰,腰肢处有两指空余,更显轻盈娇弱。,长至脚踝,自膝盖上两公分处开始开叉。

……像是祁北杨的审美。

强迫自己不去多想,余欢问:“今天来的人很多吗?”

先前她同祁北杨在一起的时候,不太参加这样的晚宴;概因余欢不擅长交际,也不太想以祁北杨女友的身份被人指点审视。

圈内真正知道她是祁北杨女友的人其实不多,也就只有祁北杨相熟的那些。

苏早略加思索,给出个尽量准确的回答:“大概是上次林媛生日的两倍。”

苏早爱热闹,爱玩,从小时候就跟着几个男人厮混,早些年还有些痞气,年纪大了之后,倒是好多了。

她是苏家的独女,又是众星拱月地长起来,程非与林定亲自为她安排的生日宴,来的人自然不少。

——更何况,今晚上还有一场大戏要看,人少了,可就不够热闹。

苏早了解余欢的脾气,也知道她喜静,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慌,你先跟着我,等会洛铃来了,你俩随便找个房间说话。”

余欢轻轻地应了一声,同苏早一起下去。

她身材纤细,从小学芭蕾的姑娘,气质出众的多;她站在苏早旁边,甫一踏入大厅,便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全因少女过于美好,穿旗袍来参加的人不少,但少有余欢穿着这样合适,旗袍样式虽然庄重,但却遮不住她满满的少女轻盈气息。开叉虽不高,但露出的一截小腿,美玉雕出来的一样,叫人瞧见就怜爱不已。

有人眯着眼睛看,低声问:“站在苏小姐身边的那姑娘什么来头?没听说苏小姐还有兄弟姐妹啊。”

“不知道,大概是哪家的千金?”

……

议论纷纷。

还有些轻浮点的,已经忍不住了,蠢蠢欲动想上去搭讪;但一瞧见她站在苏早旁边,又想起和苏早一块的那几个男人,决定还是忍一忍,先不轻举妄动。

免得真招惹上大佛,哭都来不及呐。

苏早作为此次晚宴的主角,不停有人过来同她说话,苏早没有同人介绍余欢的姓名,只笑吟吟地揽着她的肩膀:“我的好朋友。”

众人也知道苏早的性子,不打扰,笑着寒暄几句,冲着余欢微笑。

这些人,余欢大多不曾见过;苏早一边应酬,一边笑着对她说:“瞧瞧,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为了拓宽交际网来的。说实话,我记性不怎么样,有好多人,连我也叫不上名字来。”

余欢微笑着说:“我也是,记人名是件大麻烦事。”

祁北杨的记性倒是好,去年春节,余欢是随祁北杨回了老宅;祁家那么多人,祁北杨一一同她介绍,余欢费了好大力气,才记住了这些亲戚的称呼。

晚上同祁北杨讲起的时候,祁北杨失笑,只揽着她,给她捏肩膀:“这些人记不住也不打紧,做了我的太太,说错了也没人笑话你。”

余欢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又把那些人过了一遍:“那他们在心里偷偷笑话你怎么办?笑话你找了这么迷糊的女朋友……啊,不行,我不想让你丢人。”

……

今天配的鞋跟高了点,余欢有一阵子没穿高跟鞋了,走了没多久便有些累;恰好瞧见了祁洛铃,两人牵着手,去了甜点区吃东西,休息。

余欢小时候挺喜欢甜,连块奶糖都是特别好的零食;长大后倒是没小时候那么爱吃了,毕竟对于芭蕾舞者来讲,体重多一点,就多一点负担。

只是她低血糖也严重,不得不定时摄入糖分。

祁洛铃的腿瞧起来已经没有了异样,只是还在休养期,不能做剧烈运动;现在她还不能跳芭蕾,但身材管控依旧严格。

祁洛铃到底年纪小,瞧见甜品就有些忍不住,拿着玻璃盘一样取了一个过来,小巧玲珑的,每一个只吃顶尖上的一点点;吃完尖尖,就依依不舍地放下。

余欢瞧她这痛苦忍耐的模样,觉着又可怜又可爱。

她自己只尝了一枚焦糖松露巧克力,端了杯咖啡过来,慢慢地喝。

祁洛铃向她诉苦,说自己久未训练,现在感觉整个人都快成“木板”了。

抱怨完,又同她低声说:“我舅妈那边有个小姑娘一直朝我打听堂哥的事情,烦都要烦死了……”

说完,亮晶晶地瞧着她:“欢欢姐姐,你看我堂哥这么可怜,一大把年纪了,连女朋友都没有呢。”

“你堂哥才不可怜,喜欢他的女孩子多着呢。”

“但我堂哥只喜欢你啊,”祁洛铃压低了声音,“你不忍心看他孤独终老一辈子吧?”

余欢毫无波动:“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和我没关系。”

祁洛铃咬咬唇。

欢欢姐姐怎么这么固执呀。

她赌气地想,要不,就把事情全部都告诉堂哥好了;欢欢姐再这样冷淡下去,这两人什么时候才能在一起呀。

她都快急疯了,偏偏这两人淡定的不行。

两个珠光宝气的小姐姐走过来,也是累了,坐在两人旁侧的沙发上,中间以绿植隔开,那边聊天的声音都传来出来——

“顾启真的要和林媛订婚?”

听到林媛的名字,余欢微微皱眉。

只觉着面前的这一杯咖啡也不够美味了。

“听说啊,是不小心闹出了人命来,林媛直接去找顾太太摊牌了,言明绝不会去做流产手术”那女孩轻笑,“顾太太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都说是三代单传下来,比金疙瘩还宝贝;顾启又是天生的眼瞎脑子坏,放着好的不要,偏爱这臭的。现在林媛坏了孕,她上面又有林定这么一个堂哥撑腰,顾太太就是再不乐意,也得认了。我听小姐妹儿说了,后天他们就订婚。顾太太觉着婚前有孩子不光彩,不乐意大办。”

两个女孩偶偶私语,歇息了一阵,这才离开。

祁洛铃适时为余欢做补充:“她们聊的是林定哥哥的妹妹,林媛,那个人我不喜欢,心眼太多。欢欢姐姐,你最好也离她远一点呐。”

余欢笑眯眯:“好的。”

她刚端起杯子,一双手搭在她肩膀上,听得林媛在她身旁笑:“我还以为自己看走眼了呢,欢欢,你怎么也过来了?也是为苏小姐跳舞吗?看你今天这样子——”

语气有片刻的停顿,林媛缩回手,捂着嘴巴:“穿着旗袍总不能再跳芭蕾了吧?”

她的声音有着不太令人舒服的甜腻感,祁洛铃的好胃口顿时全没有了。她撑着脸,瞧着林媛,锐利地反驳:“跳芭蕾怎么了?你这样子就算想跳也没有老师肯收呢!”

林媛面色微变。

祁洛铃记得方才那些人讲的八卦,恶意地笑了:“几天不见,你又胖了不少啊,我看着腰又粗了好几圈,看来你和顾启的感情很甜蜜嘛。”

这话说的很嚣张。

林媛生气,也不敢朝着祁洛铃发火——祁家这一代男多女少,就这么一个小姑娘,宝贝疙瘩一样,谁敢招惹。

她转了脸,瞧着余欢,笑:“上次你喝多了,什么时候走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还找了你半天。”

满满的嗔怪,这要是不知情的人听了,只怕还以为是余欢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呢。

余欢平静地抬头看她:“说不说的,也没必要了。”

林媛一愣。

她还把余欢当成小时候的那个软包子,乖乖的跟屁虫,哪怕被人欺负的惨了,也不会大声哭闹,也不会找人告状。

林媛从小就讨厌她,凭什么这个姑娘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余希也护着她,旁人也说,余欢年纪小,身体弱,该多让让。林媛不止一次唆使余欢去偷隔壁菜园里的东西吃,又在被发现后独自跑掉,故意不管余欢;小时候余欢跑不快,菜园子里土地不平,绊倒摔在地上,也不吭声。

林媛以为余欢被看园子的老大爷捉住,一定会好好的教训一顿再扭去院长那里;实际上,老大爷不仅没有责备余欢,还乐呵呵地把她送回来,附带着新摘的一些黄瓜茄子。

林媛躲在门后面,听见老大爷笑眯眯地同祝华说:“平时看你养这些孩子也都挺不容易的,今年菜园子里的菜长的好,我自己吃不完,送过来你们尝尝。”

——那时候的林媛就特别不能理解。

在她认知中,偷菜被捉了,是要被打的屁股都要烂掉的。严重点,直接就卖到山沟沟里给做童养媳,打断骨头栓起来,永远都跑不走。

余欢就是不符合林媛认知的东西,这样一个白净瘦弱的家伙,什么活都干不了,凭什么处处让着她。

十几年过去了,长大后的余欢依旧被所有人喜欢着,除了她。

林媛不敢冲着祁洛铃发火,只敢教训余欢,冷笑:“看来欢欢你没少长本事,连苏小姐的生日宴都能混进来……该不会是攀了秦四少爷的高枝吧?”

秦二秦四都和祁洛铃相熟,秦二那个年纪的人了,不苟言笑的,不太像是能和余欢混到一起的模样;秦四个花花肠子,只要长的好看,就算是外围野模都能吃的香喷喷。

林媛下意识就把祁北杨他们几个排除在外,以林媛的想法,那几个人,还不会自降身份和一个空有外表的贫穷花瓶厮混。

余欢皱眉,重重放下杯子,愠怒:“你说话能干净点吗?”

林媛还未来得及回击,一双手搭在余欢的肩膀上,只听男人的低笑:“怎么跑这么远,让我找了好一阵子。”

林媛被这声音砸晕了脑袋,恍惚片刻,才瞧出来人。

是祁北杨。

他穿着墨色的西装,纽扣扣的一丝不苟,瞧着,倒像是刚刚从某场会议上出来,不像是参加生日宴的。

林媛握紧了手,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她愕然地叫:“祁先生?”

不是——

祁先生怎么会认识余欢?更别说还这么亲密。

林媛看着祁北杨搭在余欢肩膀上的手,看着他唇角的笑容,一个荒谬的念头在脑海中逐渐成形。

难道,是祁先生把余欢带进来的?

她想起那天自己瞧见祁北杨抱着一个小姑娘离开,露出了那只纤细莹白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