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芭莎夜总会(1 / 2)

作品:《漫威:我当神盾局长那些年

原芭莎夜总会。

这本是金并手下最大的一家夜总会,平日里进出的都是富甲一方的人物,时不时还能在这看到某些三线二线,乃至一线的女星。

当然,那些女星都是跟随那些富家子弟来的,陪他们喝喝酒,玩玩游戏,然后该干啥肯定还是要干啥的。

只不过,在金并死后,这家夜总会的主人就换人。

毕竟金并手下那么多的产业,一下子群龙无首,肯定是得有人要接班的嘛。

原本金并手下的那些小弟,就不用想了,他们肯定是没胆子去处理这片烂摊子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一些艺高人胆大的家伙尝试过接管机甲,但是,那些人没过几天就是从自己的住所消失了,是谁干的无从而知,只不过后来,所有人的心中都是响起了一个警钟,就是不要去插手金并的产业,会有人去回收的!

而背后操作运行的人,就是尼克·弗瑞。

以尼克的头脑,怎么可能会放着这么一大块的蛋糕不要。

虽说那些黑帮个个凶残无比,都盯着这些东西。

可是论凶残,又有谁能比得过尼克呢?

当初他独自一人大战蜥蜴怪兽的视频至今还在网上流传,还有单手暴打金并的片段,也还在热搜榜上呆着。

普通人或许不知道尼克的身份,只当他是哪里窜出来的第二代绿巨人。

但是那些黑帮老大却是不傻,多少肯定是有点消息,知道那个绿色的大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历。

所以在这些种种因素之下,尼克对金并产业的接收,也是变得无比顺利。

这还多亏了他这个神盾局局长职位的便利,一部分交给神盾局接管,一部分自己悄悄让斯塔克运转一下,然后就变向变成了自己的产业。

这来钱可比向上面写假报告来的快多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是让尼克赚了之前几年都赚不到的数字。

不过这些对于尼克而言,也就是一个数字而已,最后都会拿来投资建安全屋和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总之,多少钱都是不够的!

而这家芭莎夜总会,真正的老板,自然也是尼克·弗瑞。

只不过在外人看来,收购这家产业的人还是托尼·斯塔克而已。

毕竟,以托尼·斯塔克的性格,收购一些娱乐场所,还是很正常的。

大家平日里还是会在他身上贴上花花公子的标签。

而今天,也是芭莎夜总会改造完工的日子。

斯塔克还保留了夜总会原来的名字,为的就是震慑住那些私底下的混混,让他们一看到这个名字,就能想到金并的下场,从而安分一些。

这个办法,用还是有点用的。

至少纽约这段时间的治安,好上了不少。

虽然犯罪率还是不低,可是比起以前,简直都可以用“国泰民安”来形容了。

而芭莎夜总会的客人,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不再是某某地方的毒枭,不再是哪片地方的黑帮教父。

而是换成高管,富豪们。

毕竟,有之前的事当作教训,还有哪个黑帮,敢来这里玩?

而今晚,这里较之以往,也是热闹了不少。

大多数人过来,都是因为斯塔克的面子,当他们知道这里的老板变成托尼·斯塔克以后,都是恨不得带一家老小过来,就为了沾沾斯塔克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