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软脚走地吐血鸡(2 / 4)

作品:《我在高武世界赶尸

然而,方泽从黑风寨偷走徐少平遗体后,十三鹰追击,那巡天鹰朱辉知道消息慢了一点,却也是在半个时辰以内,并且一路追击。

方泽当时虽然只有肉身四变境界,还带着徐少平的尸体,却是很短时间内就甩开了十三鹰其余那些人,只有朱辉轻功很不错,一路追了过去。

那朱辉追方泽,整整追了十三天,横跨了几乎两个州。

到后来,双方都不是简单的追击追杀了,朱辉干脆就是和方泽卯上了,憋了一口气,非要追到方泽不可。

可结果……

追了十三天,横跨了两个州之后,肉身第七变,以擅长轻功闻名的朱辉,活活的被跑吐了血,还是没有追到当时仅仅肉身四变,还带着徐少平的方泽。

吐血的朱辉,只能灰头土脸的返回青州。

这一战,严格来说并没有打起来,可是在江湖上流传却很广。

方泽作为正面人物,为徐少平万里归宗这件事不但时常提起交口称赞,而且他以肉身第四变,就有胆量硬闯黑风寨偷尸体,最终整个黑风寨武道境界比他高的人,就那么生生看着他跑掉,追不到了,也是没丝毫办法。

尤其是那巡天鹰朱辉,更是弄的灰头土脸,跑了两个州没抓到方泽,还被累吐血了无功而返,并且方泽才肉身四变……

方泽从此一战成名。

或者说是一跑成名。

万心楼了解此事,为方泽给出了‘一诺千金果为重,万里山河任驰骋’极高评价的评语。

方泽在江湖上出名了,而且还是正面的好名,大名。

而黑风寨十三鹰,就成了故事中的小丑,方泽的垫脚石。

哪怕当时,明明是黑风寨的人更厉害。

这其实是真有些冤枉。

朱辉本来轻功真的不弱,至少比大部分同在肉身第七变境界的人轻功好。

否则也得不到巡天鹰的外号。

可惜,他碰到的是方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