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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5 十科举人(3 / 4)

作品:《北朝帝业

诸如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别管察举选拔的人才质量高低,起码制度在执行。

北朝的国子、太学,只要入选为学生,便拥有了品阶在身,可以直接转任别的官职。南朝则就加了「明经」这样一个名目,凡诸官学学子,必须要通过明经考试,才可以获授官职,明经就等于是完成学业的毕业考试。

这样一看,无疑是南朝的教育和选官制度要更加的合理与科学,如果不加考核,谁知道你究竟学成什么样了?但从实际执行所取得的效果来说,那也只能是嘿嘿嘿。

虽然南朝的明经取士形同虚设、效用不大,但只要有,对于后来者而言就是一个可作借鉴的规令内容。李泰在选人院制定的铨选考试,就是类似于南朝国学明经考试,同时也就被李泰命名为「进士」,取义考得过便可进仕。

当然实际上的科举进士科跟这个还是不同的,李泰也只是为了灌输这样一个概念,为后来的制度推行而作铺垫。

科举的产生是一个制度完善的过程,而并非有着明确时间和标志的概念,很多人讲起隋炀帝开创科举打破门阀垄断就满怀激动,但是隋炀帝开创的科举是什么形式、又如何打破垄断,却也未必说的清。

北周到隋朝,吸收了南朝的明经名目,开始有了「举明经而进仕」的记录,同时秀才科也频有应举,只是考取的规模非常严格。但这一时期还是属于察举制的范畴,因为这一时期考生的范畴还只在于官学、郡学与州郡贡士,与前代没有显着的区别。

隋炀帝年间下诏「十科举人」,着令五品以上官员按照十科标准举荐人才,所谓的十科便是「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臂力骁壮」,有一于此,不必求备,待以不次,随才擢升。

这样一来,无论是乡贡贡士的范围,还是选授的标准都大大放宽。与此同时,在明经、秀才等察举常科之外,进士科也正式出现,选才的途径进一步增加。进士科需策时务,时务就是当下发生的事情要务,如此一来选士的标准也变得更加灵活且务实。

有了这些选士之法的开拓和创新,到了唐高祖武德年间,进一步又扩大了参加考选的范围,不再只局限于官学乡贡等选士,凡诸才士亦可自举。由此科举作为一种选才制度,才算是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