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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东风凭借力,送我入天帷(1 / 2)

作品:《红楼之我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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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看着李纨落笔,也是大惊。几人皆有诗才,她是知晓的,然未曾想,确是这纨姐姐最先诗毕。

见其搁笔,王熙凤遂围而观之,纸上已有诗篇,心中默念。

虽有些字不识,但看字迹娟秀,却也觉得是好的,至少自己是比不上了。

又抬眸看香,见已渐渐燃尽,遂催促道:“元春妹妹,沈家妹妹,你们可好了吗?”

话音刚落,就见贾元春与沈宜修同时搁笔。

两人对视一眼,皆腼腆一笑。

又同时看向一旁的三子,只见贾珠先沈自征与贾琼一步搁笔。

于是顺序就此定下。

贾珠见众人尽皆搁笔,遂对王熙凤说道:“表妹,既我们皆已书写完毕,就先由表妹你来唱稿,然后我们再围观拜读吧。”

王熙凤闻言,也知方才孟浪了。自己虽也识些字,但刚刚围观几人时,却发现皆有些字不认识,而且读的还不一定通顺,到时候岂不更加丢人。

柳梢眉微微凝起,凤眸一转,已是想到一法,便说道:

“表兄,方才我考虑了一下,还是不由我来唱稿较好,你们写此诗赋,皆入你们之心,融你们之血,我必是读不出那份情感,若是稍微差错,岂不是辜负了你们。

还是由你们自己来吟唱吧,顺序就像方才那样。岂不更好。”

众人闻言先是一愣,之前规矩已定下,如此再改,也不太好。

不过这王熙凤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若由他人来吟读,无那分灵魂,却也辜负了自己的心血。

众人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异口同声的说道“确实如凤姐姐(表妹,王家姐姐)所说这样,倒也更好。”

贾珠见众人尽皆同意,遂说道:

“既如此,就按顺序各自诵读吧。师姐,由你起头吧。”

李纨见贾珠如此说,也向贾珠点头示意,面颊白腻中浮起丝丝红霞。

又见其身着淡红长袄,又外罩玫瑰茜红色的披风。

黛眉轻点,嘴角微弯,恬静中带着一丝自然,仿佛自带凤冠霞帔。

略显含蓄的又回眸看了下贾珠,见其也是注视着她,微红面颊倏然如血一般。

稍停几息,贝齿轻启,吴侬软语脱口而出:

“公孙树下理禅机,坐看片片起,俊银杏,俏霜火,双双随风伴相佐。

南天竹旁治学嬉,笑谈声声济,闻红香,捻白果,丝扣愿被红尘锁。”

众人听其念来,皆是诧异的看向她。

李纨见众人看来,又是有些羞赧,这诗过于露骨了。

虽她自小与贾珠定亲,且也是常见的。

知自己日后相公只能是他,想着今年一十有三,再过两年即可成婚,而贾珠再过两年亦会参加科考,按父亲说法,珠弟必然会高中。

那时或许要称呼他相公了,她自然也是愿意的,愿为他相夫教子,白首不悔。

不经意间就将情思流露于诗赋中,变成了情诗了。

眼中闪过又一抹担忧,这珠弟不会认为我是浪荡之人吧。

念及此处,面色发白,又紧张的看向贾珠,见其面带微笑,双目含光的看着她,俊秀的外表越显风流倜傥。

不由也是心中一甜,面上从新涌出血色。

众人见李纨如川剧变脸一般,脸上神色几变,都是吃吃的笑了起来。

笑的李纨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元春见状,知道这未来嫂嫂,面上有些绷不住,遂向前一步,为其解除尴尬。

又与众人一一见礼,准备诵读自己的诗赋。

贾元春看着众人自信一笑,只见其脸若鹅蛋,面自华贵,双手拘于腹部;新月明眉微微绽放,嘴角带起起浅浅酒窝,一丝贵气溢于言表,偏偏又内敛于其中,展而不漏。

看着众人,又取诗稿于胸前,声音清脆的读起自己的诗:

“圣叶金蒲扇,银杏好似鸭。

檗木紫糖槭,红枫类鸡爪。

夏至千枝展,秋后万物杀。

冬去辞旧颜,春来发新芽。”

贾琼听着贾元春的诗,诧异不已。

这诗用词极为华贵,圣金银,檗紫红,皆是大富大贵,也符合其心态。

然其不光享受富贵,却也知晓贾家现在的境地尴尬,秋去万物杀极好的形容了这点。

不过其认为冬天总会过去,到春天来临之时,新芽发出,就会慢慢补全,焕发第二春,可能也是隐晦的提醒贾珠吧。

不由看向贾珠,正好贾珠也向其看来,皆见对方面有疑惑。遂知晓,不是对方所说。

那必然是其自己所思所想,两人也有些喜出望外。

贾珠略作思考,向前一步说道:“妹妹这首诗,真是磅礴大气,却如妹妹所言,冬去春来,终归是新老交替,万物再展,写的很有意境。”

贾元春,听得贾珠如此说,也知晓哥哥是明白了自己的意思。遂也完颜一笑,说道:

“哥哥说笑了,我这诗权是一时玩乐,有辱众听了。”

说完又歉意的向其他人绽妍一笑。

贾琼倒是了然于胸,也是口中称赞。

环顾四周,却见沈宜修沈自征姐弟两,都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想是他们随其父见的也多了。

沈宜修略一思考,这也是别人自家之事,也不好让其冷场。

想着正好又到自己了,遂也于桌上取回自己的诗稿,向前走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