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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听讼(下)(3 / 5)

作品:《大明英华

接着过堂的是刘捕头等几个接报捞尸和抓人的公差,以及仵作。

仵作说死者被刺穿心肺,又讲在禅房里用吹碳粉的法子提到了男子的鞋印,并在院墙至河浜处发现同样的鞋印,皆与杨老爷尸身所穿的鞋底一致。而同样地点,还有女子尺码的鞋印。

“县尊,禅房里有酒壶碗碟,地上的血,小的用浓盐醋汁验过了,是人血。”

“依你所验,死者殁于何时?”

“昨日申时捞起来的,小的在殓房里验尸是酉初,看尸体的情形,估摸死了有七八个时辰。”

知县听完仵作的详述,一拍惊堂木,对荷姐道:“犯妇,死者夜半与你幽会,你因他不愿纳你为妾、迎入家门,故而灌醉他后将他捅死,抛尸河浜,是也不是?”

荷姐抬起头,锐声道:“若杨老爷过身是在前天夜里,他绝不可能是我杀的!那个时候,我在吴淞江口的一艘客船上,给人念经超度!”

知县一愣,问道:“什么船?请你的人姓甚名谁?”

荷姐道:“一艘,一艘沙船,不小,乘了七八个人,好像是一家人。旁人姓什么我不晓得,过世之人姓邵,白发老翁。寻到庵堂来请我的是个二十几岁的妇人,说是姓石。要不是因为她是女子,又苦苦哀求,我怎会在夜里去江边给人做法事。”

郑海珠听到此处,心头猛地一震。

原来那天,石月兰最终请到的佛门中人,竟是荷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