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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赵子龙:吾要杀方广!(2 / 2)

作品:《论腹黑,三国我没怕过谁

“当年军中熟人,麴义贼子,现在依托曹孟德麾下方广庇护,此人是玄德公大敌,正好南去,一并刺死在厅堂之上,再拿麴义头颅,在哥哥坟前祭拜!”

高大男子说到这里,单手伸出,一杆烂银枪,插入屋中地面,石缝之中,足足有半寸,被赵子龙,轻轻一代,长枪宛若白龙一般,就被带了起来。”

此条大汉,自然就是东汉末年,枪法通玄,长坂坡,成为曹孟德苦手的赵子龙了!

赵云,赵风兄弟,本是幽州之兵,赵风是白马义从军中校尉,颇得公孙瓒赏识,却为严纲所忌,

界桥之战,严纲轻骑突进,为麴义重弩大盾步卒所破,乱军之中,赵风被麴义阵斩,此等大仇,一直是常山赵子龙的心结!

他后来投军厮杀,本来想着,在军中为兄长报仇。

没有想到,公孙瓒一腔雄心,俱为袁绍所灭,他蛰伏幽州,再无南下之志,白马义从,渐渐凋零。

赵云心灰意冷下,结识了刘大耳,白马方广,正在人生谷地,哪里敌得过大耳的心灵鸡汤?

远去青州之时,赵子龙便成了刘备麾下骑兵统领,荣宠表面上,不在关张之下,甚至被人称作刘备四弟。

赵云后来带着哥哥讯息,回常山之前,和刘备洒泪而别,约定数年后想见。

今日,就是赵子龙在邺城,最后辞别哥哥之时。

“杀了方大同,再投玄德,也不知道主公,看到百姓辛劳,就胸口发疼的毛病,好了点没有!”

赵云口中低语,想到刘备大耳,眼中闪过一道柔情。

“杀!”

暴喝声中,赵子龙手中烂银枪,白龙一般昂头飞起,枪头,直直此向身后屋门墙壁旁,重金从兖州求得的方广画像。

这一枪威势太足,准准刺在方广画像,方广眉心之处,大力所及,墙壁也慢慢四分五裂开来,连带着画像,扯成了几段。

邺城天色,慢慢黑了下来,赵云哪里还有过年之心。

他收好哥哥画像,放入怀中,单骑白马,直直向着邺城南门而入,计算时日,不日便可到达东郡之地。

东郡,已经是新年后的第三日了,也是府衙文吏理事的前一日。

东阿城街头,一个布衣方广,以斗笠遮住了面目,胳膊上吊着一个美丽少妇,正在城中闲逛。

东阿城虽小,单论货品五花八门,恐怕已经是兖州第一,不下于邺城之地了。

方广两世为人,带着新妇逛街,只觉得这是穿越以来,最为惬意之时。

“大同,我那绸袍,都穿的破了,好不容易,兖州也有了绸缎铺,还是益州来的好丝,你那点俸禄,正好有了可用之处了!”

自来历代,少女最爱锦袍,东汉九州,丝绸业已经很是发达。

虽然后世扬名的扬锦还没有问世,益州蜀锦,却早就成了世家高门的最爱。

方广年终的俸禄,让手头拮据,嫁妆都拿出来的蔡琰,一下有了消费的实力。

今日城中蜀锦铺子开业,方广和蔡琰,决定乔装探查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