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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选锋破阵(1 / 2)

作品:《论腹黑,三国我没怕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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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龙将军,居然如此英武!”

“吾听主公说起过育水旁,白龙腾云,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此时两军交战,不过半个时辰,华歆已然看的头晕目眩,高血压都几乎犯了。

他站立之处地势颇高,赵云冲阵英姿,看的一清二楚!

华歆身边,徐庶听了鸿胪丞之言,连连点头,他毕竟久在方广身边,除了赞赏赵云,更折服的,是大同的眼光。

赵云天生,就该是选锋营的统领,比起管亥,常山猛男,凭着一己之力,就可成骑兵军阵的军锋所在。

战阵之上情势,和徐庶想的一样。

赵云冲入袁军军中杀出的缝隙,迅速被身后的选锋骑兵放大。

颜良部曲,本来最擅于对付的,就是骑兵。

缝隙两侧的袁军,看到骑兵冲击而来,枪兵瞬间将枪矛前出,按照经验,此时的战马,不是拨转马头从两翼掠过,就该是强行勒住。

不管是公孙瓒,还是乌桓的胡酋们,都没有胆量冲击钢铁阵列。

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巨大的冲力,伤害的不仅是步卒,更会反作用的马上甲士身上。

就和刘备那些部曲一般,或者从通道穿过,稍微不慎撞上去,就是踩踏倒下几人,自己也会倒撞下马,瞬间成为肉泥!

袁军不知道的是,在马蹬和高马鞍的加持下,选锋营的骑兵,几乎等同于被捆在了战马之上。

呼啸而来的曹军,不但没有减速,反而提高了速度,长丈余的骑枪,刺在袁军的盾牌,甲胄上,将人临空击飞数丈出去。

训练熟稔的选锋甲士,在刺入的一瞬间,丢弃了手中长枪,行云流水一般的,取出了战马身侧的副武器。

看似简单的动作,是在许昌城外,在夏侯惇部曲的陪练下,经过了几十日才能掌握的。

纵然用没有枪头的木杆,赵云也刺的夏侯元让的部曲,浑身青紫一片。

方广自掏腰包,犒劳好兄弟的兵卒,才完成了选锋营的蜕变。

也就是大司农,征东将军有这面子了,其余人,哪里能够调的动夏侯的兵?

无数次的磨练,换来了今日的熟稔。

丢弃了长枪的选锋重骑兵,手中大斧,骨朵,都是宋金时候才风靡的破甲利器。

用来对付河北铁乌龟,正是物尽其用。

沉闷的呼啸声中,一片片的袁军部曲,被砸倒在地上,哀嚎着爬不起来。

大斧所劈砍到之处,不是头骨凹陷,就是肋骨折断,更有无数五脏六腑被震裂的袁军,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面甲后,浓稠的鲜血,从七窍喷涌而出,洒落在地面上。

颜良眼见此幕,只觉得眼皮子越跳越是利害。

河北四庭柱的老大,分明看到,一个曹军重甲骑兵,被四五柄长矛顶在了原地,此人不慌不忙,用手中铁锤敲断枪杆,在一个个的开了河北步卒的脑壳。

不到一刻,赵云枪头,已然刺穿了河北军阵最坚硬的部分。

不断有冲锋着的骑兵,闯入大方阵的中腹,肆无忌惮的屠杀起了,修整卸甲的袁军士卒。

“好贼子,速速来受死!”

颜良用力拍打了自己的右眼眶,猛虎一般向着常山方广冲来,远处,华歆身边赔笑说话的刘玄德旁,一个绿袍大汉,看到颜良动了,眼中闪过一道电光一般的寒芒。

东郡军军阵前,不但颜良看的心惊肉跳,曹营第一猛将夏侯恩,眼见好兄弟子龙杀敌,浑身的血也沸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