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要想富,先修路(1 / 3)

作品:《在三国的非咸鱼生活

张溪现在是一郡太守了,终于不用跟别人商量再发动徭役了,也不用再为了一点点小小的徭役份额,被人赶出太守府了。

想想就爽。

嘛,不提张溪这没出息的感慨,还是说回巴东郡的建设。

虽然张溪这个新任太守一上台就发动徭役,怎么看都不像一个体恤生民的好太守.但总归是在春耕之后,没有耽误百姓春耕。

徭役的时间也不长,就一个月。

事实上,按照律法规定,本地百姓如果不是服军事类的徭役,那么服役时间顶多也就是二十多天但抱歉,现在是乱世,哪怕是掌控朝廷的曹操,都没有认真遵守过。

所以一个月的徭役,对百姓来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毕竟这年头讲究的是谁拳头大谁有话语权。

不过虽然这个太守不讲究,刚一上任就发动了一个月的徭役,但.他管饭。

真的,这年头居然还有当官的发动徭役时候管饭的虽然只管半个月的饭,那也是管饭的啊。

这得省下多少粮食啊,青黄不接的时候,说不定就能靠着这笔省下来的粮食,熬过去了。

这年月,法律规定,百姓服徭役规定是自备干粮的,服役多少天,就带多少天的干粮,官家可不管饭。

因为一般不会跨区域服役,所以离家不会太远,倒也不用担心干粮会坏掉,大不了让家里再送来就是了。

但这次,官府上通知,说只要带十五天的干粮就可以了,剩下的十五天干粮,由官府提供。

其实本来张溪是想直接提供三十天干粮的,但小邓艾反对,说这么做就等于是雇百姓干活,不是国家正役。

因此,小邓艾劝说张溪,既然是国家正役,就该遵守法度,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废立,这会给后来人开了一个极不好的头,对国家信誉也没有好处。

张溪那个惭愧的.被自己的徒弟给教训了。

话说,张溪总觉得,小邓艾现在的为人处世,越来越不像小孩子了果然还是慢慢的长大了呢。

张溪立刻从善如流,只安排了十五天的干粮供应。

因为徭役原本就应该是二十天左右,多出来的十天算是张溪额外加征的.按照规矩,张溪就应该补上这份干粮供应,算作是雇佣百姓干活。

多给的五天,就算加班费了。

小邓艾对此表示无话可说。

劝说自己的师父,是让师父遵守朝廷法度,但现在毕竟是乱世,也得有变通的方式师父愿意供粮,那就供吧。

巴蜀这个地方,真的不缺粮,只是这些粮食,都不在百姓手中而已。

用诸葛亮在《隆中对》里的话说,益州就是「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

也就是这地方本来应该很富裕的,但偏偏刘璋这货水平太差,搞的百姓生活一团糟。

这些年巴蜀没有外部威胁,也没有什么天灾,地理位置优越,气候条件好,理论上讲,百姓即使没有存粮,但撑过青黄不接的时候,应该还是能做到的。

但实际上呢?!

张溪一说提供十五天干粮,好家伙,十里八乡的人,从老头到小孩,从青年到妇女,都来服役了。

张溪这次发动的不是军事性质的卒役,而是就在本地服役一个月的力役。

汉代力役,确实是要求男女都要服的,但起码得过了始傅之年啊不到十五岁的孩子来服役,是要干啥的?!

什么?!已经能搬土了?!

造孽啊!!!

还有那边那位大爷,今年高寿了?!

三十?!

我明年正好三十岁,你看咱们俩像同龄

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