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再至上影节(3/4)(1 / 3)

作品:《一开始,我只想搞钱

“这次回来,先不要拍电影…多参加几场活动,尤其是官方组织的活动!”

沈旭东点头:“嗯…我明白…”

“我去问问总局的人,到底什么章程…”

“辛苦…”

“知道辛苦下次就别干这种事了,你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我们嘛,就等着我们犯错误!”

“…没有下次了…”沈旭东转移话题:“《阳光凶猛》给周星弛多少片酬?”

听到这个,高芬芬叹气:“…可能要打官司!”

“打官司?为什么?”

“他公司对我们出示的电影成本、策划、宣传费用表示不认可,想找第三方查证…”

“神经病啊?”

“对呀,所以钟丽芳直接回复:无权利也无义务告知,并且声称周星弛的要求“太过分了。”…”

宣发上,某些敏感的钱,是说不清楚的,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商业机密”,为了保护不对称的行业讯息,毕竟要靠着这个赚钱,全托底了告诉公众肯定是不行的!

另外,影评软文,车马费这类行业潜规则确实是不能公开给,毕竟灰色交易,全说太白了也破坏行规…

别说演员没有权利向影片制片方、发行方要求成本了、宣发账目明细,就连导演也没有权利!

当然,钟丽芳还是给了他一张明细——很潦草的账目,包括制作成本8000万、演员片酬亿,版权使用费用4800万,宣传费用6000万,还有5000万的票补

嗯,接近6亿的账目,半页纸就打发了。

周星弛方感觉智商被侮辱了!

踏马的,公司里报销几千块要的票据和报销单比这复杂的多吧?

如果这是真的,也就意味着《阳光凶猛》的利润不超过2亿——加上海外收益…

那15%的分账才3000万港币而已…

周星弛已经签了分账票房形式,也就是说这部戏他的收入不会超过之前签的1500万美元片酬…

他当然很生气!

《阳光凶猛》纯剧情片,拍摄周期一个半月,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制作成本不会超1500万港币,至于演员片酬,这帮演员虽然不会看在周星弛的面子上加盟,但嘉禾+PPTV顺便+中国星的面子,他们得给!

嗯,中国星以版权形式入股,占了10%的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