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焦虑(3/4)(1 / 2)

作品:《一开始,我只想搞钱

沈旭东经常跟电影局的领导们通电话…

他们也很关心《流浪地球》、《全面战争:长城》等等项目…

毕竟是大投资,重工业电影,代表着中国电影的发展方向!

张副局长编剧出身,跟沈旭东很聊得来,所以,看到微博后,他第一时间打电话可以理解。

不过,他问的不是‘差评影响电影产业’——这玩意纯属有病,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有这种观点~

他比较关心沈旭东在文章里说的‘票房造假、雇水军、花式保底、众筹、对赌、金融赌局…这是什么意思?’

“就字面意思啊…”

“我们的电影市场这么乱?”

“目前常见的影视投资骗局有三种,打着著名影视公司、导演、当红明星或者重要机关的旗号,宣称合作,骗取投资;

将影视作品包装成一个高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利用高收益率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入局;

对外出让投资份额,以众筹形式溢价售卖…”

“这个我知道…快鹿操作的《赏金猎人》就是这么回事吧?”

“嗯…”顿了顿,沈旭东补充了一个案例:“我听说的,有个叫《阿修罗》的电影,某影视公司在项目投资中只占5%的份额,却对外宣称其投资占该剧总投资的50%,在全国各地以众筹方式将这些股份释放出去,并且释放对象是不特定关系人,导致数百人受骗。”

张副局长很愤怒:“这就是纯诈骗!”

“对的,很多假借知名导演、演员参与做项目宣传的公司,有的是因为缺乏资金但又急于做成影视项目,采用此招筹到钱后,再去找那些被冒名的导演、演员合作…但很多时候好演员和导演没有档期,片方只能换人拍摄。

但如果投资商所签的合同里没有规定主创人员,被坑后就很难打官司维权!”

“这还算好的,至少拍了电影,更恶劣情况也有,很多项目方骗到钱以后挪用他处,甚至卷钱跑路,通常是发个声明不了了之,能看到的人很少…而且,如果我们起诉侵权方,不仅耗时很长,而且对方多是皮包公司,得不到什么赔偿,违法成本太低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大家觉得演艺行业好赚钱,一窝蜂涌入该行业,有些人心怀鬼胎,利用假项目、假投资圈钱…”

“为什么会认为演艺行业好赚钱?”

沈旭东随口举例:“赵燕子6000玩差点撬动30亿…

楽视网拟向楽视影业44名股东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

现阶段,影视界掀起“明星股东”旋风,名人IP在资本领域到了炙手可热的哄抢阶段…”

“热钱来得快,催生了很多投机者入局,虚报天价的投资金额,虚报强大的人脉关系,投机者们混迹在影视圈,客观上搅乱了这个行业…不过,我觉得这个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然后会一段低潮期…”

沈旭东陪着张副局长聊了好一会,后者突然说了一句‘旭东,你以后做事情要讲究方法…’

“怎么了?”

“…你这么不管不顾,很容易给人留下刺头的印象!”顿了顿,张副局压低声音:“上面几个部门对电影都很关注!”

“…嗯,我明白。”

……

沈旭东确实明白,后来,“电影”和“新闻出版”划归中宣部,原总局拆分为三个独立部门…

这个无所谓,关键是电影局——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电影局由中宣部直接管理…

甚至提出了‘目前大多数电影都还停留在追求商业价值的阶段…’

‘接下来,电影产品在思想宣传和文化价值的表达将得到重视。’

所以,贾樟柯说了‘不能把中国电影做成主旋律专卖场,希望给所有电影一个确定性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