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定河山 / 章节正文阅读

第七百二十二章 盟旗制度(2 / 4)

作品:《定河山

“旗设置旗噶伦两名、僧、俗各一人。协理噶伦两名,噶伦同知两人,具体处理旗内事物,朝廷不予任何干涉。不过除了僧人噶伦由诸活佛提出人选之外,其余的协理噶伦与噶伦同知,均有噶伦自己提出,但需要报请朝廷批复。旗俗噶伦由朝廷册封一定的爵位,并由诸位世袭。”

“僧人噶伦则根据俗噶伦,以及旗中大多数百姓所信奉教派,分别由诸活佛指派,并上奏朝廷承认后册封。只处理旗中僧人事务以及管理寺庙事务,不得干涉普通旗务处理。僧人噶伦一旦被选定,则不为终身制,每五年重新选择一次。中途除了活佛之外,任何人不得替换。”

“协理噶伦与噶伦同知,如果出现空缺,一样由噶伦从本旗挑选后上奏,得到朝廷批准之后才能正式上任。至于盟设盟长、副盟长统管各盟内部事务。由朝廷颁发印信,任期为终身制,但不得世袭。盟内同时设置帮办盟长两人,协助盟长处置盟事务。不过这盟长吗?”

说到这里,黄琼扫了一眼在座的这些,听到自己这番话之后,不约而同耳朵都树立起来的青塘吐蕃各部族长与贵族。知道这些人,最关心的便是这个盟长,是由朝廷委派还是从他们之中挑选。毕竟大家都各自为政,都自由自在惯了,谁也不愿意头上,再多一个爹不是吗?

对于这些人心态,心知肚明的黄琼却是淡淡一笑。在摆足了架子,将这些人的胃口彻底吊起来之后,才慢悠悠的道:“盟长与副盟长,皆由盟属各旗执政噶伦之中挑选,朝廷不另派管事人员。六谷部与唃厮啰直接编为旗不设盟,由陇右安抚使与西京兵部尚书直管。”

“诸盟旗对内处理盟旗内部政务、刑名、征税、差派,清理本旗丁口,管理各自的部族军等事情。但需每三年要在指定地点简稽军实、巡阅边防,清理刑名、编审丁册。设置盟旗之后,每一旗由朝廷制定划定区域,便为各自永久游牧地区,诸旗不得擅自越界放牧、耕种。”

“诸旗噶伦一旦被选为盟长、副盟长,便不得在兼任本旗噶伦。由朝廷在其所属旗贵族之中,指定人选接任。盟长与副盟长,主要责任是协调处理盟内各种事务,整理本盟诸旗丁口数量,尤其是牧场的纷争。荒年协同其余未受灾的诸旗救济,或是向朝廷申请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