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您这有些不合规矩(1 / 2)

作品:《历史聊天群:本王只想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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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守仁双手合十,一躬到底。

李承九站起身,这才开始认真打量起眼前的老者。

老者面色红润,举止大雅,帽檐下花白的鬓发被梳理得整整齐齐,虽已年逾古稀,但却神采奕奕。

可……

为什么还是他脑袋上那颗绿宝石比较好看呢?

干咳一声,这才让老者起身。

“不知道黎会长今日到此,也是想尝尝本王的手艺?”

黎守仁闻听微笑道:“那自不必多说,听好友提及,疆王烤肉肉嫩香滑,香脆可口,当属人间美味。”

说罢还不忘伸出一个大拇指。

李承九轻笑“这算什么美味,不过是一些炙肉罢了。”

边说边从箱中掏出一把肉串放到了烤箱上,“有才,给黎会长烤上,今天算我请客。”

贾有才撇了撇嘴,斜了他一眼。

而黎守仁见此却忙上前阻拦道:

“王爷不必如此,老朽这次来也并不是为炙肉而来的,只是……”

来了!

李承九不行于色,只是笑盈盈的看着他,想看看这老头到底要耍什么花招。

见王爷不搭话,黎守仁便只得故作唉声道:

“王爷,只是……您这突然在市场上做起了买卖,有些不合规矩啊。”

“哦?”李承九假装皱眉,“不知本王到底哪里不合规矩了?”

好,既然你问道了,那老夫也就不藏着掖着了。

黎守仁伸出右手“拿来。”

只见一名小忙抱上来一本册子放在了他的手中。

抿了抿手指,开始不紧不慢的将册子翻开。

“根据我大云律经商法,老朽总结出以下几点,还请王爷见谅。”

李承九没有搭话,只是抬了抬手让他继续。

黎守仁还挺讲究,先向天抱了抱拳这才严声道:

“大云商法第七条,商民如若想从事商贾一行,必须要到当地县衙进行报备,通过经商文案检测,并拿到商法凭证后,才可到当地商会进行统一管理。”

“大云商法第二十四条,商贾不得以各种手段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当以市场标价进行商品售卖。”

“大云商法第七十四条,商贾不得强买强卖,垄断市场,达到非法盈利的目的,至诚信于不顾。”

三条读完,又将册子递交回小厮手中。

简而言之,就是说你李承九无照经营,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但是他很聪明,只是说了违规条例,并没有说处罚条例。

自己无官无职,让他去治一个王爷的罪?

那他是活得不耐烦了。

见老头说完,李承九这才点了点头道:“没了?”

“王爷见谅,老朽也是照章办事。”

呵,真是给了鸡毛就当令箭,一个商会会长现在都这么了不得吗?

当然,黎守仁其实并不怎么害怕眼前这个王爷。

四年下来,这玩意有钱就吃喝玩乐,没钱就坐吃等死,完全就是个空架子,无钱无势又用不好手里的权,除了有个好爹,还能有什么?

一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而已。

所以我们不招惹你,你也别来涉及我们的利益,咱井水不犯河水,各玩各的,那便相安无事。

但现在你想进入到我们的圈子来搅搅混水?

那不好意思,王爷也得依法行事。

好了,现在有大云律在这压着,难道你一个王爷还想狡辩?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可是你爹说的。

李承九摸了摸没毛的下巴,沉思片刻后这才说道:

“黎会长,我问你啊,这无照经营是从何说起?”

黎守仁皱了皱眉。

老夫刚才白他妈说了?

“王爷,您擅自以营利为目的行为,没有到县衙进行报备,便是无照经营。”

“哦,这样啊,小竹,你来跟他说。”

挥了挥手,退出半步让出一个身位,小竹这才点了个万福上前说道:

“大云律明文规定,只有以铺面形式做出的营利行为才有权利去办理经商文牒,我们这个不算的。”

此话一出,黎守仁心里咯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