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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能吏(2 / 5)

作品:《狼烟晚明

这是能吏和庸吏的重要区别所在。

先根据以前“征粮”的记录把百姓们“捐助”的粮归还,余下的粮食分三份,城里的人拿一份,城外失去家园的人拿两份——这个好理解:毕竟灾民连栖身的家都被毁了,需要更多的帮助才能度过未来的劫后难关。

粮食人人可领,但需要以盖着庐州知府大印的“义民据”为凭。衙役们被派到乡下各居民点,每人手里都攥着大把的“义民据”:只要你盖房子,不管是自家盖还是给素不相识的人帮忙,干上半天,就能领一张——每张“义民据”可以换50斤粮食。

但是!

不管你手里有多少张,每次,只能兑换一张——只要你跑得动,来了就给,随你来多少次。

你说你有力气能扛200斤一次用4张?

不行!

每次只能一张:就是50斤。

有力气就多跑几趟吧。

仅凭这个规定,便可以看出,宋明议这个知府是凭着真本事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

前朝曾有过流寇攻下某省城,自己抢够了,实在拿不动了索性开仓放粮——结果,没多久,便造成整个地区饿死一多半人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