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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坏人(2 / 5)

作品:《狼烟晚明

二、大办丧事。跟今天大办婚事一样,家里死了人,也是要能请多少人请多少的——可以收礼金呢。你请了我,我就得请你,否则便亏了!送了礼,酒席上少夹了一筷子心理就不平衡,于是说三道四的挑理:你看给他爹穿的,居然不是绸子衣服、你看给他娘买的棺材,怎么这么薄、你看选的坟地傍着河边……实在穷得没招儿的人,为了免遭白眼,只好把尸体停在家里迟迟不举办下葬仪式。因为这些责难也都有孝道的大旗护身,刀枪不入。

刘公公听到这些,怒了:混蛋!这他妈不是欺负人吗?传咱家命令,寡妇一律给咱家改嫁!家里死人一律火葬!违者官府究办!

然后,就天下大乱了——一刀切的命令,永远会如此。

不过,我们可以看出:刘公公,虽然莽撞了些,但确是为百姓着想的。

当然,后来经过文官们添油加醋的蛊惑宣传,刘公公算是把百姓们得罪了——嗯,百姓们顺便也忘了刘公公劝说正德皇帝减赋税时自己的那份短暂的、不值钱的感动。

涞水是保定府附近的一座小城。有次刘瑾途经(一说刘瑾祭扫自家,一说朋友家人去世刘公公去祭扫),沿途所有官员迎送极尽铺张,只有涞水知县王勋,自掏腰包在路旁摆了个桌案备了点纸钱。刘公公当然很生气:你&他&妈是不是瞧不起本公公故意寒碜咱家?来人,查查他!锦衣卫去查了,回报:涞水县衙除了公家的办公桌椅,墙上钉了几颗钉子挂衣服,其他啥也木有。我们也去他家了,知县太太自己穿着粗布衣服在摇纺车,两个小崽子流着哈喇子看着供桌上的饼子等着撤下来吃。

刘公公感动了:我去,真是个好官啊,错怪他了!给他送几头猪让他改善伙食,再送些绸缎给他太太做衣服!咱家马上汇报大皇帝,赏他!太监是皇帝家奴,无权赏朝廷命官,送肉食送绸缎是私人行为,封赏官员本人是皇帝的权力。刘公公很拎得清——正德皇帝亲自写了王勋的表彰令,升汾州知州!

通过这几件小事,我们可以看出:刘公公,真心不坏。

刘瑾得罪得最狠的是文官集团。

自从朱元璋朱棣两位狠人挂掉以后,两百年来,大明的文官集团就始终矢志不渝的做着两件事:一面当那啥,一面立牌坊,直到把大明和自己全部坑死为止。凡是试图妨碍他们做这两件事的,都不得好死,几乎无一例外。

这两件事做起来都挺简单的:当那啥的途径是贪污受贿鱼肉百姓,立牌坊最立竿见影的手段是跟大皇帝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