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守株待兔(1 / 3)

作品:《三国芳华之家父袁绍

袁熙和兵士们一直挖土到天黑,将打来的野味煮了几大锅肉汤。

一开始兵士们还很是惶恐,毕竟袁熙现在是涿郡郡守,但看到袁熙丝毫没有架子,招呼他们一起吃饭,野味的诱惑还是战胜了拘谨。

袁熙端着木碗,在锅里盛了半碗杂粮饭,又在上面浇了一大勺夹杂着碎肉的肉汤。

他蹲在地上,拿着木箸在饭里搅和几下,香气顿时弥散开来,兵士们顿时咽了口吐沫。

孙礼在锅里一搅,捞出块骨头,喊道:“愣着作什么,动手晚就什么都没了!”

兵士听了,这才一哄而上。

大雁的肉其实很硬,袁熙要咀嚼很多次才能咽下去,里面夹杂着血腥味,要不是被杂粮的味道遮掩,其实也不那么好吃。

这种饭虽然远比不上邺城的美食,但对于兵士来说,已经是难得改善伙食的机会。

毕竟在汉代,能打猎的猎户,比兵士稀少多了。

战阵上的弓矢箭支,其实造价颇为不菲,不是袁熙这种世家子,一般猎户要么用木头削尖作为箭支,要么使用弹丸打猎。

东汉时期的《吴越春秋》记载,“臣闻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弹起古之孝子。……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

发射弹丸的弓叫弹弓,不同于现代的弹弓,汉代的弹弓就是弓的形状,只不过构造稍有不用,弓弦上会加装弹垫或双弦结构。

使用的弹丸大都是陶土所制,只要不是大型猎物或者飞得极快的猛禽,熟练的猎手几乎都可以将其打晕击落。

当然,对不熟练的人来说,弹丸比箭支麻烦多了,甚至可能打到自己的手。

但弹丸也有相比箭支的优势,即更能保存猎物完整的毛皮,尤其是对貂和狐狸等毛皮价高的动物来说,这点更加重要。

孙礼年纪小,也更容易和人打成一片,他几下扒拉了完了碗里的饭,见有兵士好奇他带着两张弓,便和人解释起弹弓和弓的区别。

他说的兴起,拿出弹丸放在弓上,随后一拉,弹丸猛地飞出,将远处一块石头打得翻滚了几下,引来一片叫好。

孙礼得意洋洋道:“这弹弓随便找跟木头就能做,也不需要好的弓弦,怕麻烦的去找城里的匠人,几十文钱便能做一把够用的。”

“到时候想吃什么野味自己去打,岂不方便?”

一众兵士听得心动,连连点头。

幽州这地方虽然算苦寒之地,但野味却是不缺的。

当然,这些野兽也会毁坏庄稼,也是个很让人头疼的问题。

开挖的河道沟渠,能有效防止野兽接近农田,若是兵士使用弹弓打猎守田,情况便会好上不少。

袁熙吃完饭,告别一众兵士,带着孙礼等人进了城,方才感到一丝心安。

这几日他总觉得有人盯着自己,让他脊背有些发凉。

他猜测很有可能对方已经上钩了,但是对面很谨慎,如今他被斥候环绕,对方绝不会轻易现身。

袁熙有些不耐烦了,他不能再耗下去了。

他对孙礼道:“明日你和我出城打猎,不带别人。”

孙礼听了,惊讶地睁大眼睛:“大哥疯了?”

袁熙笑道:“你怕了?”

孙礼咬牙道:“我才不怕!”

“大哥都敢亲身犯险,我怎么不敢!”

“好!”袁熙一拍手,“明日我们两人便看看,对面有何本事!”

第二天袁熙和孙礼又出城打了一天猎,结果到了快天黑,也毫无动静。

袁熙回城的时候,甚至有些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人盯着自己?

田豫站起身,身边的两名亲卫不解道:“将军,今日这么多次机会,为什么没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