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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六十二、青梅比天降快一步!(1 / 2)

作品:《不是吧君子也防

黄昏。

晚霞火红一片。

月儿隐上西天。

东林寺,三慧院。

赵清秀轻轻推开院门,走进静悄悄的院子。

孙老怪自病房走出,打着哈欠,满头白发颇为凌乱。

“丫头,怎么才来,饭呢?饿死贫道了,有没有肉?来酒,来酒!得管饱管够,才不枉贫道忙活一天,帮这小子消化龟甲天牛。”

“嗯啊。”赵清秀乖巧捧着一只食盒递去。

院内,孙老怪喜色接盒,挑开条缝,嗅了口酒香饭香,满意走开,让出了身后的屋子。

赵清秀伸手张嘴,欲言又止。

孙老怪挥手,不耐烦驱赶:

“去去去,等他醒,饭菜都凉了,药效太猛,还得消化一阵,到时候丢两个馍馍在床边,给他半夜起来啃就行了。

“嘶,哑丫头,你这手艺真是香啊,就是辣了点,贫道算是有经验了,你们这家乡菜,微辣都不能点,这两字比江湖道士还会骗。”

“咦,不对。”注意力全在食盒上的孙老怪反应过来,回头嘀咕:

“你给他带饭干嘛,就不怕被他尝出味来,猜到是伱?到时候你怎么走?

“不行不行,这些菜贫道得全吃了,不能留他。”

鹤氅裘老道怀抱佳肴美酒,正气凛然。

清秀哑女低头,缩在吴裙中的小手,习惯性的捏住袖口。

站在院内黄昏夕阳里,她指尖撩了下耳边垂落的青丝。

“你想亲眼看一下他醒的模样?你是不相信贫道的医术还是干嘛。”

孙老怪撇嘴:

“不行,哪怕再装厨娘都不行,他可是在地宫瞧过咱们俩样子的,肯定有疑心。”

他怪声模仿:“一个悲田济养院没人要的小哑巴,怎么能做一手我的家乡菜,奇怪,真奇怪,莫不是我家哑巴娘子?”

瞥见院中央的哑女突然蹲下抱膝,小身板抖了起来。

孙老怪立马住口,朝身后病房摆摆手:

“行了,你进去吧。”

落日下,鹤氅裘老道士一手抱食盒,一手提起酒壶,仰头张嘴,接住酒水细流。

他“啧啧啧”砸吧嘴巴,独自走远,消失院门口。

有一声老道士的嗓音幽幽传进院里,意味深长:

“哑丫头,趁着天还没黑,好好看一眼他吧。

“嗯,最后一眼。”

毒舌碎嘴的孙老头离开,三慧院内再次恢复宁静。

抱膝哑女默默站起身。

走去井口,打起一桶冷水,低头用力搓洗了下沾菜油的手。

擦拭的很干净。

“吱呀”,推门声响起在黄昏斜阳的屋内。

赵清秀脚踩一抹醉醺夕阳,停步在一位短发俊朗青年的病榻间。

回望一眼屋内。

空荡荡的。

床榻前,二人,一躺一坐。

哑女嘴里轻轻“啊”了声,指肚缓缓抚摸欧阳戎削瘦坚毅的脸庞。

动作轻柔,像是害怕吵醒他深沉的清梦。

又只剩下她与檀郎了。

赵清秀倏忽记起。

第一次见到檀郎时,他们也是这样相遇:

宁静黄昏,空荡荡的屋子,满是药味的病榻,

还有昏迷不醒的他……

那时候,她家是村子里最贫困的几户之一,长辈嘴里唯一的阔亲戚,就是嫁入欧阳氏的堂姑。

欧阳氏是村镇上的大户家族,族人不少,每一代都有考取功名的读书人。

堂姑其实在欧阳氏过的也不太好,年轻守寡,照顾独子,檀郎又体弱多病。

但欧阳氏作为寒门,书耕传家,族里有划定的良田,产出专供檀郎等子弟读书,对族中寡妇也有接济。

堂姑一家的日子,依旧过的比她家好很多很多,且体面。

赵清秀自记事起,就知道了自己是阿父阿母嘴里的赔钱货,后又高烧,睁开眼后,张口只能傻傻的“啊啊啊”,成了邻里孩童们嘲笑戏弄的哑巴女娃。

赵清秀至今都还记得,那间小小的简陋草屋里,常年沉默压抑的气氛,一家三口寂静吃饭、响起‘吱吱呀呀’声的餐桌。

记得阿父木讷坐在门槛上、闷头抽着旱烟斗的背影。

记得阿父阿母每一次看向她时,总是愁眉不展、藏有心事的目光。

还记得他们偶尔的争吵、砸在地上的瓦罐木架等等等等。

纵使她怎么努力的埋头刺绣女红,补贴家用,小脸希冀、抬头看去,依旧不见阿父阿母展颜。

直至那一天,赵清秀此生难忘的那一天。

阿父布满干巴巴皱纹的瘪脸上,终于绽放出了笑颜,揉了揉她歪鬓的小脑袋。

那一天她织的布没有拿去换米,而是被阿母裁剪成了一件新衣裳。

哑女换下破布,穿上新衣,被送去一座高墙大院里。

屋外,是满脸讨好的阿父阿母与皱眉勉强的赵堂姑的聊天声。

被忘在外屋的她,也与今日一样,孤身一人,走进了弥漫药香的里屋。

看见了病榻上沉睡的他。

黄昏的夕阳斜照在侧脸上,像是蒙上了一层金辉,干干净净,安详美好。

赵清秀自打第一次见到檀郎,就喜欢上了他。

不知道是为什么。

本该记清楚的阿父阿母的容颜,早已模糊忘记,可那日病榻前的一眼,却记了许多许多年。

后来,没有意外,赵清秀成了欧阳氏的童养媳。

她并不怪阿父阿母‘卖’了她,正相反,那时还很替阿父阿母感到开心,她终于不是白吃大米的赔钱货了。

同时,在赵堂姑与甄氏面前,哑女赵清秀不禁低头,感到自卑愧疚,自觉配不上檀郎。

她的檀郎啊,是令其无比崇拜艳羡的读书郎。

赵清秀十分知足,很珍惜很珍惜眼前的小夫君,哪怕他时常在病榻上咳嗽,时醒时昏。

她安静的守在病榻旁,浅笑刺绣,默默陪他。

赵清秀永远也忘不了,病榻前那一段宁静美好的日子。

后来檀郎时而醒来,发现她是哑巴,毫不嫌弃。

清醒时,取来《诗经》,开始撑着身子,教她写字。

三百零七个字。

赵清秀清晰的记得,直到那只白猿出现窗边前,檀郎一共教了她三百零七个字。

从第一个字,同时也是她的姓氏,“赵”字。

到最后一个字,“有美一人,婉如清扬”中的“清”字。

至于后来,好动白猿出现,引起婆婆赵氏、婶婶甄氏误会,她被赶出家门的故事,赵清秀与叶薇睐有细细讲过。

被“恰好”路过的师尊捡漏带回云梦剑泽后,无数个日夜,赵清秀也曾一次次的回望幻想过。

若是当时檀郎没有重病昏迷,她努力用仅有的三百字储备,生疏的将白猿刺人的真相原委解释给檀郎听,或许她就不会被婆婆婶婶赶出家门了吧。

可转念一想,如此离奇之事,或许就算解释了,檀郎与婆婆婶婶们也很难相信。

或者说,就算亲眼见到白猿相信了,但她端坐深房,静若处子,却引来一只好动白猿,刺伤小夫君。

可能落在思想保守封闭的乡野众人眼里,也是不祥之兆吧,那么迎接她,可能是猪笼也说不定……

用师尊后来的话说:这都是命。

赵清秀有时信命,有时又不愿信命。

江湖之人皆夸,越处子传承神话灵性,生而知之,与灵动白猿对搏,苏醒绝世剑术,浑然天成,冠绝当世。

可是只有赵清秀自己才清楚,当初白猿偷溜入屋,似为引起静若处子的哑女注意,抓起绣针顽劣刺伤檀郎时。

胆小怯弱的赵清秀,能勇敢的捏起绣针,刺向那头白猿。

她满心只为夫君檀郎,而不是想要去学习什么绝世剑术。

这就是……命?

眼下也是如此,在龙城两次找到檀郎,他都是重伤昏迷。

病榻前,斜照的夕阳渐渐收起消失,不知不觉屋内的视野昏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