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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章 临时假释;各方反应(1 / 4)

作品:《后明余晖

“在外多待一天都是好事,从来没有出来的人还想再进去的。”

“哎,但这……”

“哪有袖手旁观的道理?你我现在有其它任务吗?没有。而且轨道都变形了,火车走不了。”

“可那也太危险了,会发瘟疫的。”

“少扯理由,大明现在有磺胺药,不怕细菌感染。走,我们赶紧出发。”

周长风自然不愿意就此离开,所以罗符就显得很为难了,因为他随行的任务之一就是看好这家伙免得再干出一些离谱的事。

刨除抢险救灾之职责,现在去参与抗震对于周长风来说简直是血赚。

何谓“监外执行”?在监狱以外的日子同样是算在徒刑的刑期以内的,在外多待一天,回去以后就能在监狱里少待一天。

然而罗符在犹豫之后却在心里选择了拒绝,只是表面上没有反对。

二人简单收拾好以后就离开了客栈,来到了街道上,市民们看着都是提心吊胆的模样,都聚集在路边,不敢回到房子中。

在途经几名巡警的时候,罗符陡然抓住了周长风的胳膊,并大呼道:“你们几个快过来帮忙!手铐拿出来!”

十秒后。

一脸无语的周长风盯着身旁的罗符,“好你这家伙,故意搞我是吧?”

后者拱拱手,“得罪了周兄,伱乱跑的话我也要被怪罪啊。”

周长风深呼吸了一下,放低声音说道:“那行,你现在去给公主打个电话,请示!”

“殿下不会答应的。”

“那不一定,你只管去。”

为了让周长风死心,罗符同意了。

在一名巡警的陪同下,他们返回了这儿的巡检司派出所。

罗符拨打的电话经过一层一层的转接,过了几十秒才得以接通。他阐述了现况,以及周某人的意图,然后就听见电话那头的苏依依在询问朱泠婧。

须臾,他面色古怪地转头看向了几步开外的周长风,有些纠结地开口道:“周兄,殿下的意思是,除非你答应改作暂时假释,不然不行。”

假释指的是因为特殊情况,所以刑期未满就释放,但有一定的考验期,只要不再犯新罪,就判定刑期已经执行完毕,否则新旧并罚。

这是典型的西方法律概念,起源于海洋法系,后被大陆法系引用,如今也被吸纳进了大改以后的中华法系。

在大明军律中,假释者在考验期内可以重获原级别的预备军衔,考验期结束则回归正式。

不过很显然周长风现在不满足假释的条件,等这段时间过后还得继续回监狱呆些日子,暂时假释看似脱裤子放屁,然而却能合理合法的在这段时间立拥有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