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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光明有底,王越难斩(2 / 5)

作品:《独治大明

啪!

正是这时,王越握起桌面上的惊堂木,往案上重重一拍。

威——武!

公堂两侧的皂班衙役握着手中的水火木长棍往身前的青砖重重地捣去,嘴里整齐地发出了威武之声。

公堂上下的人被这种人为噪音所影响,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皮发麻。

“犯官原顺德知府黎光明、京山知县肖璋勾连,由京山知县庇护,黎光明开店售盐,于京山县境内贩卖私盐谋利,一犯贩卖私盐,二犯官商勾连,三犯知法犯法,四犯垄断盐事,今判两人斩立决!”王越朗声宣判道。

斩立决?

堂下的百姓听到这个判决,不由得彻底愣住了。

黎光明原以为王越只是给自己加大量刑,从而迫使自己缴纳更多的财物赎罪,但听到判决亦是傻眼了。

赎罪制度是针对死刑以下的罪罚,但如果判了死刑便不许输粟赎罪,何况王越现在判的还是斩立决。

黎光明不知道王越为何要如此置自己于死地,当即便是暴怒道:“王世昌,你休要滥用法典,本官罪不至死!”

“钦差大人,请饶命啊!本县……本县不想死啊!”肖知县此时已经害怕到极点,当即便求饶道。

湖广按察使杨继宗的眉头微微蹙起,虽然觉得黎光明是要处置,但亦不明白怎么会判了一个斩立决。

“若普通的商贩出售私盐,杖一百、徒三年,确实是罪责应当,输粟赎罪并无不可!只是你跟肖知县联手垄断京山县盐市,上损盐课,下侵民利,本钦差因何不能斩你?”王越自然知道量刑确实重,但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地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