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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盗与劫(1 / 2)

作品:《罪恶之眼

厂子里的同事也表示没有听说过常君超有什么感情生活,好像始终是单身。

宁书艺他们推算了一下时间,似乎是在到了这个厂工作之后,常君超就没有再和什么异***往过,之前带女朋友回家见家长的事情是在来这边工作之前。

至于之前住处的老邻居,也和王红珍一样,因为当年邓庆蓉那种近乎于背信弃义、寡廉鲜耻的行为,对这一家子还有很深的印象。

他们对这一家人的评价大体上和王红珍差不多,由此可见,王红珍的说辞倒也十分中肯。

之前因为王红珍被丈夫家暴,连和异性说话都会下意识感到恐惧,眼神都不敢有任何交流,所以宁书艺和霍岩也没有追着她问太多与常君超有关的细节。

这回面对许多的老邻居,他们也试着询问了一下常君超的身体特征,比如说有没有什么明显的胎记或者疤痕。

这一问还真就被他们给问出来了。

有一个邻居老大爷说,他记得很清楚,在常君超的后背上有一大块疤痕,特别一目了然。

那是夏天的时候,常君超买东西回来,估计的大包小包折腾热了,t恤脱下来搭在肩膀上,后背上的大疤痕就被人给瞧见。

邻居大爷问他怎么弄了那么大一块疤,他说是因为小的时候调皮捣蛋,烫伤了后背,留下了那么大的一个疤。

大爷还用手给他们比划了一下,大概碗口那么大的一个。

这一点倒是与尸检的时候发现的并无二致。

至于王红珍提到的那个后来跑去找邓庆蓉的六十多岁男人,其他邻居有的对此事并不知情,有的知道,但是也和王红珍一样,印象不深了。

可以确定的是,在那之后那个人倒也没有频繁过去那附近寻找邓庆蓉,这也是邻居对这个人印象不深的根本原因。

这一圈折腾下来,也已经到了下午,两个人一身疲惫,却又一无所获,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吃顿快餐填填肚子,从落座到吃完走人,全程谁也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表情也多少带着几分凝重。

惹得店里其他食客都忍不住多朝他们看了几眼,以为这是一对儿吵了架正在闹别扭的情侣。

实际上宁书艺确实心情不太好,她又累又烦,手头的事情毫无头绪,这都让她的心里窝着一股无名火。

案发现场因为在老城区,小区也是没有物业的散楼,周围并没有特别多可以被用来获取线索的监控摄像头。

邓庆蓉虽然说在两个居住地址的邻居口中评价褒贬差距较大,与周围的人却也并没有过什么严重到可以升级到杀人害命那种程度的矛盾。

常君超在外面的口碑甚至比他的母亲还要更好一些。

虽然女同事都嫌弃他是一个让人不舒服的妈宝男,但是「妈宝男」这个概念再怎么令人厌恶,也不过就是远远躲开而已,并不算是什么仇恨。

这对母子的社交圈子狭窄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似乎在现如今这样的一个社会生活模式下,很难找到比他们更「大隐隐于市」的人了。

要说那种到处与人结仇,恩怨多如牛毛的人出了事,想要查起来就好像试图用手去抓一只抱成团的刺猬,让人一时不知道从哪里着手的话。那现在这一起灭门案就好像是想要抓住一条泥鳅——根本无从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