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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5)

作品:《古早狗血火葬场

陈知府孙儿百日宴这天,常家人作为当地豪绅也前去祝贺了。

常弘义也在,想起那日在酒楼听到的事,他心里没底,也不知那个刘大人是否已经将年安县的事告知了他。酒过三巡之后,他寻了个机会来到陈知府面前。

“陈大人!”他行了一礼。

“这位是?”陈知府不认得他。

一旁常家的二老爷,负责常家在外的生意,因此与陈知府也算认识,便介绍道:“这位乃草民的侄儿,常家大房最小的嫡子,名为弘义。”

“是个好名。”陈知府客气的赞道,只不过见着此人年纪轻轻,便脚步虚浮,显然是醉于淫.乐,被女人掏空了身子,令他略为不喜。

常弘义趁机试探道:“陈大人,敢问刘大人今日可在?”

“哪个刘大人?”

常弘义故作诧异道:“刘大人没与您说?”

陈知府不知他在打何哑谜,不大耐烦应付,说道:“本官尚未认识什么刘大人,在本官辖下,也未有姓刘的属官,常贤侄恐怕记错了。”

常弘义立马一拍脑袋,“应该是我记岔了,今日多喝了点酒,大人莫怪!”

他笑着退出人群,走到一旁之后,脸色瞬间阴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