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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公与私,根本难不倒元辅先生!(3 / 5)

作品:《朕真的不务正业

“《战国策·齐策三》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们总是把有着相同特征的事物归为一类,比如马,有后山马、驽马、骐骥、千里马、大宛马,但它们都是马。”

“而人们也总是因为地域、亲朋、志向、品行、爱好等等成为一个个的群体,这就是人以群分。”

“《论语·卫灵公》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所以,公就是群,但群不是公。”

朱翊钧听闻疑惑的说道:“公既然是群,为何群不是公呢?”

张居正想了想说道:“臣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就徐阶之案为例。”

“徐璠和徐阶是父子,华亭徐氏是一家,这是群,面对朝廷旨意之时,徐阶或者说徐家,只能还田,否则斧钺加身。”

“而华亭徐氏、大石头沈氏、昆山顾氏,又是一个群,他们是松江府的缙绅,他们彼此姻亲两百年之久,对于朝廷查清楚侵占并要求还田的政令,是愿意付出一定代价的还田的,比如拿到船引开海,因为徐氏、沈氏、顾氏,本身就有布庄和粮庄,他们在开海事中占据了有利地位。”

“而南衙地面十四府的缙绅又是一个群,他们彼此遥相呼应,相映成林,彼此默契,对于朝廷的清理侵占事,是极为抵触的,因为只要有改变,就会有损失,很有可能在海贸事中,过往地位不在,他们极为抗拒而不肯妥协,所以徐璠杀人伤人。”

“所以,大明有各式各样、林林总总的群,所有的群,构成了一个整体,那就是公。公是群,但群不是公。”

张居正觉得自己讲的太过于复杂了,小皇帝能不能清楚的明白他对公的定义,让他比较担心。

朱翊钧想了想说道:“就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吗?公包含群,群被包含在公之内。”

“先生以一家一户为一群而论,扩展为了公。”

“朕德凉幼冲,不知所云,也试着举例。”

“朕和云南边方的冉氏女子都为大明人,我们的关系就是同宗同族同国,当有人伤害到了大明的利益时,比如南衙缙绅这个群,侵占田亩,导致朝廷税赋不足,无力安定天下,大明颠沛,朕和冉氏女子的利益,都受到了伤害。”

“在这个过程中,缙绅这个群,这个关系更为简单的群,伤害到了关系更为复杂的天下的公。”

“当群因为关系进一步扩大的时候,公在上,而群在下。”

“相比较一家一户的群,城中一坊城外一里(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为公;相比较城中一坊或者城外一里为群,县州为公;相比较县州为群,则府道为公;相比较府道为群,则天下为公。”

“天下为[wéi]公也。”

张居正听闻陛下这个根据关系的复杂程度,累层递进确定群和公具体而明确定义的时候,心服口服的说道:“陛下睿哲英明,人以群而分,公为群,而群非公;公大而群小,公在上,而群在下,天下为[wéi]公。”

人是群的基本构成单元,根据关系,可以把人划分为一个个的群。

而关系更复杂涉及到的人更多的大群,向下包含关系简单、涉及到的人更少的小群。

最大的大群就是天下,包含了天下人,这就是天下最大的公,天下为公。

一旦解释清楚了公,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私。

朱翊钧想了想说道:“两广总督殷正茂驱逐了小佛郎机人是为公,而两广缙绅为了做买卖,联合小佛郎机人,输贿给广东海道副使汪柏、都指挥使黄庆窃居濠镜为私。”

“殷正茂言给小佛郎机人加税,为公,万士和为每到商议到有可能损害缙绅利益时胡搅蛮缠,为私。”

“工部拒绝武清伯索要银钱修房,为公,娘亲为了四千两银子问国帑要钱给武清伯修房子为私。”

“朝廷为天下税赋清理南衙十四府七万顷田,为公,徐氏、沈氏、顾氏等螳臂当车,为私。”

“这么一说的话,小佛郎机人加税是公事,就不该供养宫中私帑,理应入国帑;而宫中也不该拿户部的钱赏赐武清伯,让户部背这个亏空和窟窿。这都是贿政之弊,恐有姑息之患。”

张居正一愣,自己又被回旋镖给击中了!

徐阶说的吏治上贿政之大弊和姑息之大弊,是抄袭张居正在嘉靖三十二年的《论时政疏》,这两句是他张居正提出来的,现在,被皇帝用回旋镖打在了张居正的身上。

殷正茂的惩罚性关税供养皇帝是贿赂皇帝,为的就是皇帝姑息张居正。

这小皇帝,多少有点不知好歹了!穷的都到外廷讨饭吃了,还一副大义凛然,道貌岸然的样子!

张居正想了想说道:“陛下,臣是循吏,一切以成事为主,矛盾存在于万物之中,冲和为宜,形而上的认知,往往和形而下的践履之实为矛盾,臣为践履之实为准,殷正茂为臣之门下,远在极南,若是加税不供养陛下,恐天下非议。”

小皇帝是小常有理,张居正是大常有理,就你小皇帝会回旋镖,他张居正就不会回旋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