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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根深蒂固的软弱,习以为常的妥协(3 / 3)

作品:《朕真的不务正业

而这些趋炎附势之徒为难赵友元的恶名,都要归咎到张居正的头上。

张居正更不能保护赵友元,否则眦睚必报张居正的人设,岂不是要崩了?

这不是朱翊钧想要看到的局面。张居正会左右为难,既然赵友元没有勇气面对张居正,那就把他削籍为民就是,赵友元老老实实的,那朝廷当他不存在。

倒张三人组,赵南星、邹元标和赵友元,赵友元的处罚最为狠厉,他是削籍为民,不再是官身,自然不得签书公事,也不能以官身使用驿站,更不是缙绅,没有司法和税赋的特权。

赵南星去吕宋和邹元标去应昌,都是做官去了。

这三个人,完全符合万士和骂的贱儒模样,万士和刻画的形象,入木三分。

“邹元标到应昌了吗?”朱翊钧询问着邹元标的去向。

“还没有。”万士和立刻回答了陛下,对于邹元标,万士和也非常的关注,这家伙和赵友元一样,都是托病,邹元标是不赴任,而赵友元是不回京。

“恩?”朱翊钧眉头一皱,杀心再起。

万士和赶忙说道:“邹元标在会宁卫,和会宁卫参赞军务周良寅学习如何屯耕,邹元标两手不沾阳春水,自然是不知道如何垦荒,自然是要学一下。”

“周良寅特备写过奏疏入吏部报备过了,邹元标已经学会了几分垦田的本事。”

“如此。”朱翊钧听闻之后,面色轻松了几分,学习垦田,那没事了。

这也算是服软,肯实践就行,周良寅也是个贱儒来着,到了大宁卫也是跟着侯于赵学的屯田之法,现在也能称得上一句忠君体国了,仅次于侯于赵为全国垦荒第二人。

朱翊钧种地,屯耕一点都不简单。

“西土城…”张居正拿着一本奏疏,一脸嫌弃,开了个头,实在是没办法说下去,直接将奏疏传阅了下去。

朱翊钧翻着案卷宗,连连摇头说道:“咱们大明这江山社稷,一旦马放南山、文恬武嬉之后,无论什么方面,倒退和堕落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朱翊钧看过这本奏疏,和张居正的表情一模一样,文雅些是这西土城的阔少爷们,笑入胡姬酒肆中,说难听点就是同道中人,而后把人给弄死了,这案子后来闹得凶了,有人报了官,顺天府衙门,立刻就为难了起来。

大明的胡姬成分比较复杂,有草原上的海拉尔,有朝鲜的高丽姬,有倭国的游女,有吕宋的采珠女,也有海女,这些胡姬,除了在画舫上卖笑,也被人牙子卖到了各大酒肆,这陪吃陪喝陪玩,主打就是一个异国风情。

西土城的阔少们,吃完饭没事干,到了街上看到了胡姬貌美,玩的太过了,把人给玩死了,老鸨们索要二十两银子赔钱,阔少们不缺这个钱,就是丢不起这个人,堂堂阔少,在你的窑子里玩,是给你脸,不要给脸不要脸。

这三个阔少愣是不肯给,还有一个原因,按照他们在南衙的玩法,这姑娘死了,那是惊扰了贵客,是要窑子赔笑的,到了京师,失手弄死了一个胡姬,还泄泄沓沓,喋喋不休。

事情到这里,还没算完,京师本地的阔少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连二十年银子都不肯赔,还出来玩什么玩!

这吵吵起来容易动手,一动手,就是大打出手,阔少们本身实力不强,但是他们都带着家丁出门,打到最后,把老鸨的窑子给彻底砸了。

老鸨索性就报了官。

“西土城那些个遮奢户们,都是怎么教孩子道理的?三个十五岁的少年郎,心狠手辣!”马自强看完了奏疏,真的是没眼看,实在是给遮奢户三个人丢人。

马自强出身陕西大户,虽然不如王崇古,但绝对配得上遮奢户这个词,虽然年少的记忆已经模糊,但是他爹那比大腿粗的棍子,马自强还是记忆犹新,在棒打出孝子,娇养忤逆儿的普世价值观里,马自强小时候可没少挨打,考中了秀才之后,那根棍子才消失不见。

这三个西土城少年郎,少年时挨两大棒,也不至于在窑子里把人给弄死。

家门不幸,大抵如是。

“就这么纵容下去,迟早害人害己。”万士和也极为嫌弃的说道。

这案子,顺天府真的办不了,一方面是京城的阔少,一方面是迁徙来的阔少,真的是让顺天府丞王一鹗,十分的为难,主要是影响实在是恶劣。

“这个案子有点复杂,从头梳理为宜,首先,这个被打死的胡姬,算不算贱籍?”王崇古作为刑部尚书,开始分析案情,随着开海,大明的司法也遇到了一些挑战。

被打死的胡姬算不算贱籍,其实是定性是否是大明人。

如果算是贱籍,那也是大明的贱籍,西土城阔少打死了贱籍,即便是从轻处罚,那最少也是个流放,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如果胡姬不是贱籍,是胡人,西土城阔少打死了胡姬,就应该赔钱,二十两银子不算多,三个阔少是绝对能拿得出来的,等同于件胡姬看做是财物的一部分。

“算不算呢?”朱翊钧看向了所有的廷臣。

廷臣们对于胡姬算不算贱籍的问题,没有过多的讨论,但最起码的赔钱,是必然的,赔钱之外,是否以杀人罪论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唐律怎么说?”朱翊钧询问着万士和,唐律对此的规定。

万士和思索了片刻,俯首说道:“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唐律论。”

万士和帮着张居正修《大明会典》,明承唐制,所以很多律法条文,万士和追根溯源也查过《唐六典》和《唐律疏议》。

化外人,就是胡人,唐朝的律法规定,如果是同族相害,就他们的俗法来判断,如果是异族相犯,就以唐律论。

显然,西土城三个阔少杀了胡姬,应该按异类相犯论,即,按照大明律论罪,西土城三位阔少应当流放。

朱翊钧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儿,中原历代王朝,即便是有华夷之辨的存在,但是在律法上,还是承认化外人也是人这一个事实,至少法律上是这样的。

新的孔圣人奉祀官曾经在西安门外,怒斥贱儒,人就是人。

大明律也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更加明确一些,在律法上,化外人和大明的贱籍是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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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