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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我是吸血鬼女大佬(10)(1 / 2)

作品:《快穿:男神,谈个恋爱

她吃饱喝足,在庞大的棺材里躺了会儿起来,隔壁还在找人。

大概是没想到,一个人类女孩儿真的能从这儿跑出去吧。那他们应该更不会想到,那女孩儿还跑到猎人家去了。

啊——这可真是一想到就开心!

不过没等她开心一会儿,隔壁家就找上门来了。

洛止破庄园而入,闪身的速度少有人追上,眨眼间他就从隔壁窜到她房间里,站在昏暗的地方阴森森的看着她。

不过他有所忌惮,知道不能随便靠近一位亲王的棺材板儿,所以站得远远的。

傅眠从棺材里坐起来,苍白的指尖搭在黑色棺材边儿上,艳丽逼人的面容含着不耐烦。

然后洛止的脚上手臂上突然出现几根暗红色的锁链,锁住了他的手脚,让他动弹不得。他西装革履的样貌恍然间大变,露出来的皮肤上出现可怖的青黑色血管,獠牙疯长!

“新生——擅自闯入我的房间,你该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不打扰人家睡觉是最基本的礼貌不懂吗这人?!

她尽量把起床气伪装成高高在上的高冷模样,从棺材里出来,站在他面前。

“滚出去!”

锁链一瞬间消失,洛止捂着伤口盯着她,喘息的时间都没留,瞬间闪身到她身后,然后高举着银器,狠狠的往下刺。

傅眠比他速度更快,以刁钻的角度消失在原地,然后出现在他侧后方,紧贴着他的身体,张开獠牙毫不犹豫一口咬下去!

她的指甲抵在他胸口上,只要她想,下一秒他的心脏就会被挖出来!

被咬的那一瞬间,洛止的脸上呈现出恍惚迷离的神情来,眉间痛苦和欢愉并存。吸血鬼之间咬人吸血,是有着调情作用的。

这本来是一幅很暧昧刺激的状态,但是傅眠喝了他的血,差点吐出来。

他的血一点儿不好喝!!!

还想着这人是男主角,血肯定是和女主一样有很多完美设定的,想不到这味道还不如提瑞昂的巧克力草莓味儿!

不过也有可能是她喝了苏叶的血,吃了山珍海味,对这些家常小菜不感兴趣了?

她嫌弃的皱了皱眉,然后迅速放开他,掐着他的脖子加速冲击,将人掀翻到房间门外!

“新生,回去好好学学规矩!”

洛止狼狈的站起来,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恢复如初。他沉沉的看了眼里面,然后迅速离开,消失在原地。

离开庄园的洛止出了森林,朝着有木雪味道的路走去。

他虽然没有吸木雪的血,也没有初拥她,但是他熟悉她的味道。她的血液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指路标志。

可是刚走到之前碰见木雪的地方,他发现木雪血液的味道里有些一股恶臭。

那是属于吸血鬼猎人的味道,是吸血鬼最讨厌的味道。

所以木雪遇见了猎人?猎人把她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