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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不速之客(3 / 3)

作品:《藏国

高力士每年在马球队上虽然花费数万贯钱,让普通小民不敢想象,但和他的收入相比,这点钱又不算什么,他每年的商铺和庄园收入就达数十万贯之多,另外还有皇帝赏赐和各地官员的孝敬,每年收入不下百万贯。

高力士今天兴致盎然,听说李邺想换一把兵器,他一口答应,让冯劝农带李邺去他的收藏楼自选。

冯劝农打开大门笑道:“我去年就猜到李公子会来找我换兵器!”

“冯叔怎么会猜到?”李邺笑问道。

“公子去年选的是刀槊,刀槊又叫小陌刀,砍瓜切菜很顺手,但它明明很重,却又发挥不出重量优势,和二三十斤的三尖两刃刀没有什么区别,这是它最大的不足,不上不下,所以在槊类兵器中,它排名最低,只能算入门级的兵器,比较冷门。”

李邺点点头感叹道:“冯叔说得没错,我深有体会,我在朔方遇到一员猛将,叫做薛伦,他使一把和我刀槊重量一样的砍山刀,我就不敢和他硬拼,不是力量不够,而是我担心自己的兵器承受不住,会折断。”

两人来到槊类兵器架前,冯劝农指一排槊道:“槊类兵器中最有名就是破甲槊,它也是集劈刺于一体,但槊面宽厚,重量十足,完全可以和锤、斧等重型兵器一较高下。”

李邺一眼看中其中的一支鎏金破甲槊,和李世民那支破甲槊一模一样。

“好眼力!”

冯劝农竖起大拇指赞道:“这就是隋朝名将张须陀的冷月槊,后来太宗皇帝把它赐给苏定芳,改名破胡槊,这还是你祖父在天宝元年送来的寿礼,看来它认主了。”

李邺大喜,提起破甲槊试了试,长一丈零八寸,大概重六十余斤,他用正好,用精钢浑然一体打造,前面的槊头外形像一朵火焰,长达一尺八寸,槊刃和槊锋用夹钢法反复锻打,坚硬无比、锋利无比。

李邺顿时喜欢得爱不释手,“好!就是它了。”

就在这时,一名家丁慌慌张张跑来道:“李公子,阿翁让你赶紧去一趟玄都观,那边好像出大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