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就你叫白榆啊?(1 / 4)

作品:《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不是颜料,而是贴在皮肤上的什么?

白榆的手指下意识的抵住了阮青雪的皮肤,稍稍按压了一下。

确认自己的手指上并未沾染上颜色,抚摸上去的也仍然是皮肤的质感,没有变得更加粗糙。

不是颜料,也不是贴在皮肤上的,更像是某种刺青?

刺青的原理和纹身贴是两回事,是通过针刺戳入真皮层,让色素残留在真皮层的细胞内,从而形成独特的纹路,手摸上去和皮肤没区别,也能保持相当久的时间……只是为什么她的耳朵后面会有这种奇怪颜色的刺青?

白榆陷入了好奇的状态,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轻薄这位老同学。

这完全是因为他和复数的姑娘有着过于亲密的关系,已经不单单局限于恋人未满的阶段,毛手毛脚完全是下意识,看到谁的头发上去nang一下就成了习惯,俗称手滑。

阮青雪贴着车壁,绷紧了脖子,白皙脖颈有着清晰可见的经络,绯红色顺着皮肤一路蔓延到耳朵根,毛细血管扩张,像是绽放着好看的玫瑰红。

她紧张的很,心跳的极快。

完全没想到挤个地铁不仅拉近了物理上的距离,还拉近了这样的距离。

她倒是不觉得有被轻薄。

能被喜欢的人欣赏自己的外貌,自然也是一件好事。

阮青雪一直以来对于苏若离的存在都抱有一定程度的挫败感,她和半路杀出来的慕遥夕、陶如酥不一样,由于是三年同窗,她完全是被青梅竹马的光环压制的很惨的那类,只要在苏若离当面的地方,她连一丝小动作都不敢有,生怕自己越界后就会被红牌下场,连近距离候场的机会都没有了。

之前还想着怎么抓住今日的难得契机,没想到,白榆比她预料的更加主动一些。

如果可以,她倒是更期望对方能从头发、脸颊的位置开始触碰。

为什么偏偏要盯着自己耳朵看?

若离也没说过他有这种喜欢咬耳朵的癖好啊。

白榆终究没有被好奇心支配太久,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胡来的左手有些放肆了,干咳一声,移开左手后说:“你耳朵后有个奇怪的图案。”

“图案?”阮青雪不解。

“像是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