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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逃出城去有多难(1 / 2)

作品:《明皇子高爔传

“臣以为,还是抓大放小为好,除了主要案犯,不要一锅端。”高希说道。

“此话怎讲?”周新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满。放过贪官,对他来说严重违背他的为官信条。

“圣上刚刚处置完汉王的事,南边的安南、北边的瓦剌和鞑靼虽然臣服,但朝廷仍要花费时间和金钱着意经营与安抚,运河疏通、北京新宫城的营建、西南土司,还有东南的海盗和倭寇都不太平,当前的朝局就是要‘稳’。”

“抽分案牵涉的官员太多,宁波市舶司、刘家港抽分所是‘窝案’,只能一锅端,朝廷需要重新派遣全部可靠的官员去接管。浙江布政司,还有六部衙门里,那些与抽分案有着莫大关系的主犯、要犯,比如张季辉、陶正城之流,坚决惩处治罪。”

“其他犯官,分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该开革的开革,该降职的降职,该罚钱的罚钱,该训诫的训诫。至于六部尚书,有失察之责,应上表请罪,表明态度。”

“如此,便可安百官的心,将抽分案局限在几个主要案犯身上,收杀鸡儆猴之效。上下官员安心,朝局一稳,对太子殿下有利,纪纲要搞什么事就难了。”

显然,宫廷政治从来不是简单的“就事论事”,像抽分案这样的大案,一定会牵动朝局的变化,要特别小心处理才行。

周新听了高希的分析和意见,更加佩服他,不住地点头。

要说审案判案、为民请命,周新没得说,但说到宫廷政治斗争,周新还真是外行,他只是凭良心、凭圣贤书教他的道理做事,如此而已。

所以,历史上的清官多半命运多舛。正史中的周新耿直敢言,却被大奸臣锦衣卫指挥使纪纲诬陷,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含冤而死。而在这个时空中,现在已是永乐十三年(1415年)了,总算这位周青天得了高希的缘法,活了下来。

“周大人,你觉得高大人的说法可行否?”朱高炽问周新。

“臣以为可行,处置了主犯,重整浙江布政司和宁波市舶司,京师各部也能如常运转,便可稳定朝局,太子殿下便可帮着陛下推行官俸改革了。”

“好,如此,本宫便写了奏折呈给圣上,将这抽分案了了吧!”

“不,太子殿下,这本奏折臣来写。”高希说道。

刚才那本要求官俸改革的折子,明明完全是高希的主意,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他推给了太子,是想让好声望归于太子。

而现在这本折子,是说要如何处置抽分案中的官员,这就是一件得罪人的差事,而且是得罪一大批大小官员,这些地官员遍布京师六部,还涉及浙江布政司。这个折子一上,高希少说也是半个京师官员的“公敌”了。

朱高炽当然懂这个道理,便说道:“此事倒不如将案子移交给刑部、大理寺、理察院(三法司)过一下,本宫再将意思告诉他们,由他们写了折子呈上去。”

朱高炽这是要保护高希。高希若在朝堂上树敌太多,对他当然不利。

不过朱高炽心地仁厚,高希又是他的未曾相认的幼弟,他当然不愿意自己的亲弟弟成了“全官公敌”。

如今被关在西华门内的二弟朱高煦,就是“全官公敌”,他的下场可资借鉴。

只是朱高炽身为太子,仍旧碰了软钉子。

三法司也不是傻子。抽分案从头到尾,都是两位钦差大臣在办案,太子在背后指点江山。

现在你朱高炽为了保护自己的人,就想将案子挪到三法司来走个过场,然后再按照你太子的意思上折子。就算你是太子,也没有这么便宜的事,谁愿意给别人背锅得罪人?就算三法司的官员也是如此想的。

刑部尚书刘观直接上书永乐皇帝,将太子和两位钦差使劲表扬了一番,然后说抽分案太子已经有了结论,无需三法司再审,刑部只等圣裁,便可以行刑了。

六部官员们也风闻了詹事府的意思,打听得清清楚楚,要求六部尚书上表请罪的“坏主意”都是高希出的,心中都对高希颇为不满,也将“二十两奖金”的好处忘得一干二净。

人就是这样,知恩图报者少,忘恩负义者众!

兵部方宾、户部夏元吉、工部宋礼、吏部蹇义这四个部门的尚书为人正直,确实是真心诚意上表反省自己的失察之罪和应该负有的领导责任,请求永乐皇帝降罪。

礼部尚书吕震、刑部尚书刘观则觉得自己流年不利,是碰上了无妄之灾,只是迫不得已才上书请罪。暗地里,便散布了许多关于太子朱高炽、高希和周新的坏话。

不明事理的人便听了去,又人传人。到后来,连锦衣卫抓捕大量官员的事,也归罪到了太子和高希的头上,说是太子与纪纲联手要整“不听太子话”的人,高希就是太子的狗腿子、帮凶。

查处抽分案一干要犯都没有如此复杂,反而到了审结处理的阶段,抽分案反而在朝堂之上掀起了一股“反高希、反太子”的逆流。

纪纲没想到自己为了敛财和打击异已,借着抽分案到处乱抓人,想不到歪打正着,官员们反而将茅头对准了太子和高希,兴奋之至,他便更加肆无忌惮地抓起人来。

永乐皇帝那边倒是有了反应,但不是关于抽分案的,而是允准了太子提出的“官俸改革”的奏折,而且立即开始执行。

这一大大利好所有官员的重要举措,终于将太子从官员们的“众怨”中解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