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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飙车就是刺激(2 / 2)

作品:《我在美国开诊所

周乔作为加州顶流名医,两所知名大学的客座教授,跟浩克州长又是好朋友,而且洛娅原本在这边就根基深厚,不用他主动去要,警察工会就主动给他寄送了这种卡片。而且还是最高等级的。

当然,周乔不是那么不懂事的人,也给警察工会捐赠了大笔钱,作为回礼。

礼尚往来嘛。只有往来才能长久。

警察工会的礼节卡,最开始是在纽约流行,但是这种“如此便利”的卡,又怎么会局限于一地呢?加州这边也开始效仿。

这种礼节卡,内部也是有等级的,周乔拿到的是长期有效的金色贵宾卡,有个绰号,叫“免除牢狱之灾卡”。

周乔不止收到了这种金色贵宾卡,还收到了若干张“金徽章”,可以贴在挡风玻璃上,这样就不用每次被警察拦住后才出示“免除牢狱之灾卡”了,那种卡适用于大的“违规”,这种“金徽章”适用于小的违规。

比如在城区不想系安全带,挡风玻璃上有金徽章,警察就不会过来拦。免去了出示卡这一步骤。

周乔的路考很快就通过了,考试项目无非是左转、过路口、右转、坡上停车、控制车速、路边停车等等。对周乔来说,不要太简单。

考试的时候,一些细节动作,要夸张地做出来,这一点是中美都通用的,有时候你表现得不明显,考官就会认为你没有做。

所以,夸大动作,上车时系安全带,启动汽车时环顾四周,左右看,前后看,看后视镜,转弯时打开转向灯,看到远处行人时刹车……各个动作一定要明显,做到位。

当然,自己平时开车不用这样,只是眼角余光注意一下,或者只是略微扭头就行,但这不是考试吗?就是做给别人看的啊!

考试通过,考官给了个高分。

当天领驾照,同时收回学车证。

因为周乔拿到了驾照,所以,他又给诊所买了两辆车,他自己一辆,艾娃一辆,原先那辆路虎揽胜,就给艾琳娜开。

墨菲和丝黛芬妮也都有车。

他打算下次回国,在老家也买一辆车,放着就放着,摆在院子里当陈设也好,反正也要不了几个钱。

只是,一直忙于各种事,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了。

墨菲和丝黛芬妮听说后,表示下次也要跟着去。

要是周乔的妈妈见到儿子又领回来两个不同的国色天香的洋妞,估计又要兴奋死,半夜睡不着觉。

当然,动若狡兔,静若处子,墨菲、丝黛芬妮、艾琳娜和艾娃虽然喜欢飙车,可是平时工作的时候,尤其是做手术时,心态却是不疾不徐的。

即便她们飙车的时候,心里面也是不疾不徐,要不然,高速飙车的时候早出事故了。

车技好不好,良好的心态很关键,遇事不慌,冷静应对,即便高速驾驶。

很多时候,医生诊病,病情很危急,需要“高速飙车”,各种抢救措施一定要又快又好,但是,心态绝不能乱,需要冷静地面对病情,抽丝剥茧,从各种蛛丝马迹进行分析和推理,最终做出正确的诊断。

慌乱,只会错上加错,一步错,步步错。

社区医院神经外科的医生们,再次遇到了一个特殊的病例,不得已,将周乔他们请了过去。

虽然手术已经有六台,合作交流项目可以结束了。但是,当时合同定的是不少于六台,不超过十台。

以后不是要长期合作的吗,多交流两三台也没什么。反正,患者是社区医院转过来的,钱都是自己挣了。

社区医院之所以这么定,是怕一个月内凑不到十台超高难度的手术。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加上神经外科这一例,勉强七例,时间就已经超过一个月了。

美国这边,手术量还是太少。

即便如此,这家社区医院的“生意”,手术量,在旧金山,乃至整个美国,其实都是靠前的。

如果非要排名,这家社区医院在旧金山,也是能列入前五的存在。

而旧金山,在美国众多城市中,排名第六。美国第六的城市,自然是典型的国际大都市。

爱丽丝·瓦伦廷是一位二十九岁的年轻女性,在旧金山开了一家超市,有个三岁的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

然而,一个月前,超市被“零元购”了。

虽然旧金山现在治安比以前好很多,但偶尔的“零元购”还是有的。毕竟流浪汉太多。

而加州法律规定,零元购,只要每天你抢的东西在950美金以下,是可以豁免的。你说自由吧,人家好歹有个950美金的限制,你说不自由吧,真豁出去了,天天可以零元购。

但这种事也是有风险,因为要是碰上了一个硬扎的店主,为了这950美金,可能会血溅当场。

一般稍微有点上进心和羞耻心的人,是不会去干这种事的。

爱丽丝店里被零元购,她没有反抗,任凭对方将东西抢走,但是,对方临走时,用东西砸了她的头一下,后来虽然有报警,可是终究没有抓住那个流浪汉。

可能,人家已经流浪去了别的城市吧?

家人陪爱丽丝去诊所处理伤势,包扎伤口,为了保险起见,诊所建议她去做一个头颅ct和核磁共振。

结果,这一检查,就查出问题来了。

之前虽然有定期体检,但体检套餐里并没有头颅ct和核磁共振。年轻人做定期体检,谁会去查这两项啊,除非加钱,额外要求。

检查发现,爱丽丝的大脑里藏着一个圆圆的病灶。

医生说,可能需要开颅手术,让他们去大医院检查。

爱丽丝一家人吓了一大跳!

然后,他们家在这家社区医院神经外科有熟人,于是过来做进一步的确诊。这家社区医院,如果放在国内,那也是大城市三甲级别。好歹是旧金山前五的医院。

社区医院神经外科接诊的主治医师奥尔马希·法瓦利详细询问了病史,并查看了爱丽丝带过来的磁共振片子。

“奥尔马希,怎么样?”爱丽丝的老公问道。这位医生,是他姑姑的老公的弟弟的老婆的叔叔,平时大家聚会,也有见过,也有交往,非常谈得来的那种。

毕竟,旧金山如果不算湾区的话,老城区是不大的,纵横不过十余公里,若是长期在这里生活,亲戚关系确实盘根错节,很容易碰到熟人。

这种亲戚,虽然算不得特别近的那种,但是平时一些聚会,或者婚礼、葬礼等等,都会碰面。

奥尔马希·法瓦利医生认真思索了七八秒,才开口道:“从片子上看,爱丽丝的大脑里确实潜伏着一个圆圆的病灶。这个病,考虑脑脓肿,就像是在人的大脑里面裹了一包脓液,十分凶险!”

“啊?”爱丽丝和老公都惊呆了,心说还真是啊,那可怎么办?

奥尔马希就说道:“这种病,通常是颅内脓性感染病灶,由细菌、分枝杆菌、原虫、蠕虫、真菌等引起,患者的症状及体征因脓肿的数量、位置及大小而异。每年每十万人中就有        到        人发生脑脓肿,对于艾滋病患者等高危人群,脑脓肿的发病率相当高。”

爱丽丝耸耸肩道:“我可没有艾滋病。”

“你当然没有,所以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很不幸,你‘中奖’了。”奥尔马希医生颇有几分同情与遗憾地说道。

爱丽丝的老公倒看得开,当即说道:“还好发现得早,应该对病情是有帮助的。说起来还得感谢那个该死的混蛋。”

即便爱丽丝也忍不住笑了。

确实,要是没有那个零元购的混蛋打了她一下,估计,她现在还不知情,等到拖得严重了,估计更加麻烦。

然后,因为要开颅手术,爱丽丝就被收治入院了。

但是,奥尔马希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爱丽丝的这个脑脓肿的始作俑者到底是什么呢,他一直没有想明白,邀请了同科室的几位资深医生一起会诊,也没找到“元凶”。

而且,他们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正常人的血氧饱和度通常是95%-100%,而爱丽丝在吸氧的情况下,血氧饱和度也只有85%。

这个指标自然是不正常的。一般人85%的血氧饱和度,就意味着马上要嘎了。就算不嘎,也是躺在床上动不了,严重时甚至会昏迷,需要紧急抢救的那种。

但是,爱丽丝没事儿。

她除了脑脓肿引发的阵发性头痛外,没有任何其它不舒服的地方。平时照样开店、干活,自己煎牛排、洗澡、收拾卫生。

能吃能喝,能跑能跳。

这说明什么?

这个复杂的情况,说明爱丽丝的病情并不简单!

“难道她还有其它隐藏的疾病?这得需要多学科会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