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恰到好处(2 / 5)

作品:《重生从娶女知青开始

这下没办法找王竹云麻烦了,她借雏鹰展翅高飞来比喻自己、祝愿自己,还怎么埋怨她呢?

默默感谢一下她的祝福,冯雪看向那本暗红色包装的《左氏春秋》,气的想咬牙。

纪元海,你真是个混蛋啊!

荷苓给我写的诗歌也是一个字一个字耗费心血写的,王竹云给我写的故事,也是用心良苦。

唯独你这个混蛋,给我买一本《春秋》回来?把我当关云长了是吧!

混蛋,等我回河山省去,看我不踢死你,我咬死你!

我专门细心挑的蓝色玻璃海豚跟皮夹克都喂狗了,你就这么回礼!

冯雪忿忿不平,拿着这本左氏春秋来回踱步。

如果纪元海现在她眼前,就算是不跟纪元海翻脸,她也必须让这个家伙知道知道厉害。

真是太气人了!

气了半天,冯雪有点不死心——纪元海这个混蛋不会真的这么混蛋吧?就给我买一本书来?

翻了翻皮包,确定没有其他东西。

冯雪拿着左氏春秋,皱眉坐在沙发上,仔细想想感觉纪元海不会这么做事情没头没尾,我对他不错,他不能对我这样吧?

会不会是纪元海准备了礼物在芳草轩?

毕竟,他除了学习成绩挺好、人缘挺好,办事能力挺强之外,就是种花草的本事最好;如果是准备了花草作为惊喜,宫琳的确是带不过来,只能够去河山省省城的时候再看。

如果是这样的话,勉强可以原谅他——

不过,也不太对劲啊。

打电话的时候,纪元海明确说过,他的礼物会让宫琳带过来;宫琳也说带来了纪元海的礼物。

所以,这玩意儿,就是纪元海所谓的礼物?

冯雪嫌弃地撇撇嘴,暗骂这混蛋故意气自己,顺手打开这本书。

我倒要看看,这本书有什么好的。

顺着手感打开书后,冯雪顿时怔了一下。

一个精美的竹片书签正带着书香,夹在书页里面。

冯雪拿起书签,打量一下,书签上雕刻着一个大头大眼睛可爱小姑娘,衣服跟自己曾经穿过的差不多。

不对,虽然大头大眼睛,特别夸张,但是冯雪感觉到这小姑娘的神情特征外表,就是跟自己特别神似。

再结合衣服款式也类似。

冯雪顿时瞪大了眼睛,一时间难以置信。

纪元海这家伙,用手工雕刻了一个我的模样,做成了书签,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