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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黄大志相亲记(2 / 4)

作品:《重回1986小山村

更别说这两年很多工厂都会陷入三角债,然后濒临破产,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所以,高明程琢磨着该带高壮到县里来做事了。

之前没喊高壮,是因为他和何秀曼结婚后,何秀曼很快就怀孕了,这个时候,他是万万不能喊高壮出门的,不然留下家里一老一孕妇,这如何能安心?

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把高壮带到县里去做小生意,那也没关系了。

至于做什么生意,他是打算做吃食,民以食为天嘛,只要吃食做的好,就不愁没生意,且这个生意投入的本钱也不多。

但具体做什么,还得看高壮的想法了。

他决定这次回村,就找高壮说一说,如果高壮愿意,那么赶在春耕之前,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一年够交公粮就行。

外面的天地广阔,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留在乡下,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

如今在兴安岭,还有一个小学,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但等90年代后期,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你留在村里的话,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或者要走很远的路,到镇里去读。

教育、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因此,进城是大势所趋。

高壮是他的好兄弟,他不能自己发达,却不管兄弟,得在社会腾飞之际,拉上兄弟一把。

高明程在县里又待了两三天,就决定回高家村去了。

由于服装店的高端定位,注定店里的生意不会很忙,再加上多了一个邓婉婉在,高明程就算不在这里,也能够安心。

整个县里的人,都知道这家服装店是高局的侄子开的,所以一般人是没胆量过来找麻烦,且晚上还有高明里这个男人在。

高明程开着自家拖拉机回村时,黄大志也请到了假,买了厚礼,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去女方家去了。

不过女方家在邓家乡所属的一个小村子里,因此两人倒是没有在路上碰到。

这个村子发展的一般,不算很穷,并且这里盛产板栗,进村后,能够到处看到板栗树。

这会儿板栗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不那么好看。

上次有媒人带着,这次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黄大志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女方家住在一座矮小的竹山下方,这里的地势还算不错,因为山下就有一口自然形成的泉水井,并且有多余的井水在旁边汇聚成一个小水池,在春夏雨水多时,这个小水池的水都是满的,可以就近在这里洗衣服洗澡,省事很多。

这边的人家,很多都没有砌围墙,黄大志相看的这家,自然也没有砌围墙,隔着一座竹山,就能够隐约看到他们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