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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二章:最佳老板(2 / 3)

作品:《重回1986小山村

中午十二点时,掌勺的厨子把所有的饭菜都准备好了,于是众人开始入席吃饭。

高明程和许多美被安排在堂屋那里吃饭,堂屋一共摆了两桌,一桌坐着陈大松一家和新娘的娘家人,一桌就坐着高明程和张成远一家人等。

至于村里的人,以及稍稍远些的亲朋,就坐在院子里吃饭了。

没有司仪主持婚庆,也没有录像机拍摄婚礼现场,一场婚礼办的简简单单。

不过高明程堪称史上最佳老板,不但出车帮忙去接亲,还特意带了相机回来,并且为了拍照,足足买了十卷胶卷,这样一来,随便怎么拍,那都是绰绰有余的了。

高明程前前后后给新人们拍了不少的照片,有他们站在一块儿的照片,也有跟两家亲朋站在一起的照片,还有夫妻两个一起敬酒的照片,等这些照片洗出来,足以让他们记忆一辈子。

当然了,除了新人们,高明程自然还拍了许多美和小旭旭,后来又应邀给许多玉一家拍了全家福。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回来后,许多美才知道她二姐又怀孕了!

不过这也正常,一对年轻的夫妇,如果双方身体都健康,那么往往是三年抱两!

就高明程家吧,他们家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只相隔两岁左右,有的两岁多点,有的还不到两岁呢!

中午吃了一顿丰盛的酒席,席间,陈多福特意给他敬酒,盛情难却,高明程倒是喝了不少,好在他酒量还行,这种自己蒸的酒,度数也不算很高,十来杯酒下肚,也就微醺的状态。

只是喝酒不开车,下午高明程就不包开车接送了。

也不需要他特意送一趟,就两边相隔的这些距离,走路也花不了一个小时。

饭后,高明程带着老婆孩子回了自己家。

家里的桌子和凳子都不在了,这个得等陈大松那边收拾好后,再给送回来。

“多美,你带小旭旭睡觉,我去山里走走。”高明程闲不住,留下老婆孩子在家里休息,自己又提脚走了。

许多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只能无奈一笑。

等把小旭旭哄睡后,许多美也昏昏沉沉的眯了一会儿,等醒来后,就决定在家里转转,看家里有些什么变化。

她其实更想去地里和小富山逛逛,但是不敢走远了,万一小旭旭醒来,发现身边没人,肯定得哭,一个不小心的话,还会从床上掉下来。

此时的高明程,早带着黑虎和精灵进了深山了。

今天陈大松家办酒,人吃的好,狗也跟着吃的好。

不过高明程还是决定到山里弄点野味,给家里的几条狗打打牙祭,也给自己弄一回烤兔肉吃。

上辈子吃惯了夜宵,导致他现在也时不时想撸个串,换一换口味。

这次进山,主要目的就是猎兔子,照旧是两狗打头阵,先循着气味找到野兔的踪迹,再由高明程下手猎杀。

如果野兔躲在洞里不出来,黑虎和精灵就会开始掏洞穴,有些掏不到,但有时候也能够把野兔从洞里赶出来。

山里除了会躲在洞穴里的穴兔,还有一种不住在洞穴的旷兔。

这旷兔就是国内本土的兔子,顾名思义就是生活在旷野里的野兔,因此不会打洞,也不能被圈养。

而会打洞的称为穴兔,是从国外引进的,不过早在明朝,就从欧洲引进了穴兔,这么多年下来,大部分人在山里看到的,也大多是穴兔品种了。

好吧,其实在高明程眼中,野兔都是一个样子,顶多是皮毛有些许不同,至于它们具体属于什么兔子,那谁知道呢?

就比如菊花细分的话,有三四百种,但在普通人眼里,不管是什么菊花,那都是菊花!

在一人两狗的配合下,高明程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弄到了十六只野兔。

牛尾岭野兔数量-16!

途中又遇到一个洼地,还见到一头黄麂在喝水,只不过它特别的机警,一点声音就吓的它飞快的跑掉了。

高明程提着两串野兔,也懒得去追它了,且饶它一命吧!

低头再看一眼水洼,这里的水并不深,只有二三十厘米深,但因为是活水,所以水里也有一些小鱼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