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前往哥谭(1 / 2)

作品:《一万个我同时穿越

克拉克的告别之旅并不顺畅,哪怕有约瑟夫一起过去,也同样如此。

老肯特跟玛莎不太愿意接受儿子去那么远的地方念书,他们更希望克拉克以后就平静的生活在小镇上,等结婚的时候,再弄一个小一些的农场,这些足以养活一家三口了。

但此时的克拉克跟原剧情中有了很大的变化。

现在不仅有了很好的朋友,还见识到了外面的一些风景,这种情况下,再让他心甘情愿的守着农场,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少年人都向往刺激跟新鲜,讨厌一成不变的枯燥。

所以在他非常严肃的表达了自己的情绪跟想法之后,老肯特跟玛莎最终只能无奈接受了现实。

由于时间太过紧迫,他们只能匆匆收拾一些衣服,然后一起站在农场的门口,目送儿子远行。

“我只是去上学而已。”

站在车门前,克拉克忍不住回头道。

“记着我说过的话,克拉克。”

老肯特很固执,就像他放羊在农场里的牛一样,“不要做出格的事情。”

“知道了。”

这句话重新让克拉克的烦躁跟抗拒占据大脑,扭头准备上车。

“等等!”

玛莎突然冲了过来,一把将儿子搂住,“克拉克,你是个好孩子,我相信你不会让我们失望的,对吗?”

“放心吧。”

克拉克想到了那天晚上安柏说过的话,“我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玛莎,你会以我为荣的。”

“嗯,我爱你,宝贝。”

玛莎抱着他站在原地,将近半分钟后才松开手,“等你回来的时候,我给你准备大餐。”

“我也爱你,玛莎。”

克拉克点点头,最终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他望着两人在灯光下的身影,一直到看不见时才收回目光。

“你很幸福,孩子,这在哥谭足以让很多人羡慕的睡不着。”

约瑟夫通过后视镜注视着克拉克,“高兴一点,雏鸟总要离开巢穴独自翱翔的。”

“谢谢你,约瑟夫先生。”

克拉克有些好奇的问道:“哥谭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哥谭啊…”

约瑟夫沉默了片刻,像是在组织语言:“爱它的人说那里是天堂,讨厌它的则说是地狱,究竟怎么样,你必须亲自去看看。

孩子,我希望你接下来的时间大部分都会在学校里,而不是跟着那些小混蛋一起去酒吧。”

“当然,我不喜欢那种太吵的地方。”

克拉克对酒吧没有什么概念,只当是单纯喝酒的场所。

“这样最好。”

约瑟夫满意的点点头,“我们去接你的朋友们吧。”

“嗯。”

另一边。

安柏这就没有克拉克那么麻烦了,只是稍微说了一声,便得到了安克的同意,全程除了收拾衣服的时间,其余没有多浪费哪怕一秒。

这倒不是安克夫妇对他不够关爱,相反是因为放心。

他们认为以安柏表现出来的能力,去了哥谭,也是去吃肉的,而不是被吃的那一个。

之后当安柏提着密码箱找到杰克时,这家伙正蹲下树下面打电话。

“嘿,你的行李呢?”

“我的伯父说那些东西都是属于他的,包括我这身衣服,所以如果一定要去哥谭的话,他将断绝跟我的关系。”

杰克说的轻描淡写。

他的童年其实很悲惨,父亲是黑帮,死于街头枪战,母亲是站街女,将他生下来后,就跑的不见人影了。

本来杰克是要被送去儿童福利院的,最后死鬼父亲的哥哥把他接到了这里。

“没关系,等到了那边我们买新的。”

安柏想了想,干脆把自己的行李箱放到了弗瑞克家,并让对方稍后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