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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苦海(2 / 5)

作品:《临夏

“方哥,咱们就在这儿吃!”柴一苇看着牌匾上的烫金大字,摸着怀里的银子,声音坚定。

只是,他说完后,在这门口,面对明亮如昼、装潢精致的客满楼,面对进进出出衣着光鲜的客人,所有的勇气就如漏了气的皮球,一下子泄得干干净净,紧张得身体僵硬,手攥得紧紧的,显然是自卑。

‘柴一苇也不是浪费的人,选择这里,可能是有什么必要的缘由。’方临也没再说什么。

至于这种自卑,他其实挺能感同身受,前世,他也是从穷苦山窝窝里出去,大学才来到大都市,最初那一些年,对大酒店、高档餐厅这些好地方下意识不敢进去,直到开始工作,为了应酬经常出入这些地方,才渐渐治愈。

“一苇,这就是个吃饭的地方,今天咱们是客人,那些伙计是服务咱们的。别的客人也一样,都是来吃饭的,没谁比谁高贵,走吧!”方临说着,揽着柴一苇肩膀,进门。

“两位客官,吃点什么?”小二热情迎上来。

可能是方临神色平静,举止从容,气质不俗,他下意识将方临当成了主导,问这话时,微微偏向了方临。

进来前,柴一苇还有些自卑胆怯,此时点菜,却好像背了很久似的,一口气流利说出:“我们要一份叫化童鸡,一斤杜康酒,再要一碟豆干下酒。”

小二看到是柴一苇点菜,微怔了下,又留意到方临没说什么,反应极快,连忙道:“得嘞!客官真有眼光,点了我们店最有名的一道菜。”

豆干、酒先上,叫化童鸡还要待一会儿。

“今天你请客,是东主,我来倒酒吧!”方临打趣着,给柴一苇倒上。

柴一苇也没推辞,拿起碗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大半碗,这才酒助胆气,喘着气开口:“方哥,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非要选这儿?因为那年十一月初九这日,娘带我进城来轩墨斋做工,就是在这儿吃的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