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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先签字(2 / 3)

作品:《曼嫂

心里可以想想,真要让我做出来,我可能会疯掉。

“嫂子,你和唐立的事,是你们夫妻俩自己解决的事,不要总把我牵扯进去好么?你想跟他离婚,直接去提好了,只要去民政局就行,多简单的事。”

“简单么?”

她朝后一仰:“要是简单,我早就跟他离婚了,他是不会答应的。他跟我结婚第一天,心里想的就是我林家的财产,我一直怀疑我爸爸的死跟他有关,但我没证据。”

林曼的父亲是一次和唐立去国外的时候死的,说是两人去海边游泳,然后她父亲不见了,唐立的说辞是被鲨鱼给吞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嫂子一直没拿这事做过文章,也没谁想到过这一层。

“他想害死我爸爸,让我孤单一个人,认为我很好对付。”

“嫂子,你怎么就认定是唐立害死了你父亲呢?没根没据的事,可不要乱猜。”

“算了,跟你说这些毫无意义。我知道你想对唐家报恩,但你认为唐震生就真心对你好么?他让你跟韩家人结亲,无非是利用你罢了。”

这个,我早就知道,看也看出来了。

不过我无所谓,韩琪确实不错,我很喜欢她。

嘟嘟,电话来了,是周清清的。

我接通:“喂?我不在市区,有什么事你找唐总吧。”

“你很忙么?过来接我。”

“我没空。”

“你要是不接我,我就满公司地嚷嚷,说我的孩子是你跟王洋搞掉的,我会缠着你,缠到你寝食难安。我还会去找韩琪,说你跟你嫂子有一腿,我让你在公司里没法做人。”

贱人……这个贱人!

我特么招谁惹谁了,我好心送她去医院,居然还这样对待我。

天底下的人还有良心么,全特么都是白眼狼!

放下电话,我感觉自己都快没法呼吸了,生活不易啊。

但也好,让我在嫂子和周清清那边选择的话,我宁愿去周清清那边。

嫂子这里,才更让我透不过气。

“嫂子,公司有点事,我必须回去。”

“先签字。”

本是纠结万分的状况,但我决定破罐破摔了。

不就签个字么,对我来说全是好处,又不少一块肉,凭空的一笔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