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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万物皆可造假(2 / 3)

作品:《1982从香江开始

“没钱有没钱的办法。”

想到下午撞见的小报记者,翟远略一思忖,扯过几张稿纸,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

“各位市民朋友大家好,我的女儿珍妮弗今年刚满二十岁,她上个月遭到四名歹徒的轮番凌辱,至今下落不明,如果有好心人发现她的下落,请立刻与我联系。落款,一位普通的母亲。”

……

“沈律师,我这样做算不算违反广告法?”

翟远拿着写好的信纸递给沈威,语气真诚的问道。

沈威扫了两眼上面的文字,露出副吃了大便的表情。

“你如果在四月一号愚人节发出去,将来上庭的时候,我可以多个理由帮你辩护。”

“用不用搞到上法庭这么严重呀?”翟远撇嘴望着他。

沈威为难的搓搓下巴:“立法会把你这种假新闻分成错误讯息、不实讯息和恶意讯息三种,如果传播范围太大,定性成恶意讯息,新闻和广告部门一定会起诉你。”

“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罚款三万元,判守行为两年,国外有过相应案例,如果判决会照这个标准来。”

三万块罚款翟远是肯定不会出的。

上法庭他更不愿意,万一留下案底影响我以后考公怎么办!

现在惩罚我不想背,营销我又要做,怎么办呢?

“沈律师,想想办法喽。”

翟远觉得一定有空子可以钻。

沈威咳嗽一声,瞥了眼一旁听得津津有味的陈家乐,趴在翟远耳边嘀咕了两句。

翟远了然点了点头,望向陈家乐:“家乐哥,五千块让你把这件事全部揽上身,做不做?”

沈威呆住:我建议的不是一万块吗?

“做!”

陈家乐答应的毫不犹豫,他刚才听的时候就在想,要是有两千块他就肯做这个替死鬼。

还没等他主动请缨,翟远便先说出来,还开出五千块巨资的条件。

对于他这种屋邨青年来说,你法庭判我罚款一百万都无所谓,我但凡给你一分钱,都算对不起出生时便印在脑门上的穷人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