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7】 贝爷的堕落(1 / 5)

作品:《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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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命运的玩笑吧,这几天我遭到灾厄的同时,舒哲也倒了霉.

火球叔的真名叫做舒东波(念着挺像“苏东坡”的),比班长的父亲小一岁,是班长和舒哲的亲叔叔。

长期在偏远山区做护林员的他,经常是一年才能回一次家,再加上去年除夕的时候遇上林火,必须留守,导致算下来,已经有近两年没有回冬山市了。

倒是他老婆,也就是班长和舒哲的婶婶,每隔3、5个月去林区看望丈夫一次,因为路途遥远,所以这频率都未必有探监勤快。

班长12岁的时候,曾经在暑假的时候和婶婶一起,去林区看过东波叔叔,没带舒哲去,是因为舒哲不愿意长途奔波,便留在另一个亲戚家里了。

当时的东波叔叔还不会无线上网,所以也没有“火球叔”这个id,无论在班长眼里还是其他人眼里,都是标准的山区猎人形象,还穿着护林员的制服,配有林政部门的胸徽、臂章,后来舒哲给我看他那时的照片,我觉得除了下巴宽一点以外,那完全是一个中国版的贝爷。

见到熊的次数比见到人还多的东波叔叔,看到侄女也来看自己,非常高兴,因为舒莎很小的时候就表达过对枪械的爱好,于是就利用那个暑假,对舒莎倾囊相授,不光教会了侄女使用猎枪,还带着她进行了实地狩猎。

以前我总觉得教会班长用猎枪的守林员叔叔,应该是个很酷很值得信赖的人物,但是现在一想才猛然醒悟——教会12岁的女孩使用猎枪,而且还是明知龗道对方家里藏着家传猎枪的情况下——到底是多不负责任才能做得出来啊!

“莎莎,从你祖爷爷的祖爷爷论起,咱们家世世代代都是猎人,所以教你学会用枪,也算是我的本分。”

“谁让我自己没孩子,你弟弟又不顶用,连林区都不敢过来呢?”

“小哲他,小哲他不是不顶用!”才12岁,刚刚小学毕业,萝莉味道还很重的班长,背着长度超过自己身高一半的猎枪,为弟弟辩护道,“小哲是因为体质太招蚊子了,比我还招蚊子,如果他来林区的话,会被蚊子活活叮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