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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节 李默(2 / 4)

作品:《临高启明

不过这次到广州来之前,初晴来找她聊天,听说了这事之后便要她放宽心:她会去向吴老爷说,让他资助。

这丫头到底还是个好心的孩子。李默想到这个叫她“姐姐”的女孩子。当年她在苟家庄备受欺凌也难以存活的时候,初晴是内院的丫头,算不上如何受宠,和她更是非亲非故。

不时却偷偷将内院的残羹剩饭带出来给她,这才让她们母女苟延残喘熬到被张兴教带给吴首长的那一天。

在农庄重逢之后,两人一直住在一起,一开始农场草创,上到元老,下到刚刚招募收容来得农工,个个都要出工劳力,她又带着个孩子,忙不过来的时候全靠初晴帮忙。那怕是她和吴老爷正式成婚之后,对待她们母子依然是过去那样热络。这点让见多了世态炎凉的李默常常感慨不已。

自己当初被当家的送到琼州,托付苟家庄苟老爷的时候那是多风光。一去就专门修了一座小院子,还专门留下自家的一个兄弟照看。家里是全套的新家什。苟家老爷虽然没有露面,但是老婆小妾都来嘘寒问暖,时不时的还来陪着打牌说话解闷,临高的天气热,李荃胃口不好,她关照小厨房变着法子换花样制备各种清淡小菜。每隔三四个月就会有人送来银子,还关照看护她的人在当地买了田地耕种用来伪装身份。当时她真觉得自己的男人是天下最好的海上男儿。

没想到不上半年,当家的死在海上,手下的弟兄风云流散,苟家兄弟吞没了当家的寄存的货物,翻脸就不认人了。照看她的兄弟突然得急病死之后,更是直接霸去了她的田地房舍。接着又被苟家的家丁头目霸占,糟蹋够了又赶将出去――还扬言不许其他男人碰她,几乎将她和女儿活活饿死。要不是初晴当初仗义援手,哪里还能过上现在这样“像个人”的日子,又能重回到广州。

广州这个地方,是她魂牵梦绕所在――她的父母都是本地的土著,虽然她未曾记事就随着父母迁到了澳门,做了李丝雅家的奴仆。但是在她的孩提时期,还是经常有时跟随为主人办事的父母,有时伴随着尚在牙牙学语的小姐到广州来――李丝雅的母亲就是出身在广州。

李默有时候也会想念妹妹,然而即使是当初最困苦,几乎就要沦为饿殍的时候她也没想过设法回澳门去――她即不愿意丢人现眼也不愿意面对当初自己私奔之后父母为此先后离世的悲惨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