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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节 大明律(2 / 5)

作品:《临高启明

唾面自干!程咏昕脑海中飘过一句话。她只好补了一句:

“我是说,假如你对无罪辩护已经完全胸有成竹的话就可以走了。”

“无罪辩护?”姬信原本已经起身准备走人,但是被她这一句话又挠了痒处。因为他已经把案卷和各种法律文本研究过很久:不可能给杨继红做“无罪”辩护,只能从犯罪是“事出有因”这方面做文章。

“哦?”

“我知道,您是一位法学专业人士,对本案肯定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完整辩护思路。不过,也请你听听我这个外行的思路,好嘛?”

“我洗耳恭听。”姬信点头。

“关于这个案子,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情况。就是死者和嫌疑人的身份。两位都是生活秘书――或者你们喜欢叫的‘女仆’。这些女孩子来到临高的时候都是签了绝契的,不但不能像一般契约奴那样服役到期就可获得自由,甚至是否决了任何赎身的可能性――只有她们的主人才有权给她们自由。我说得是对吗?”

“没错。”

“那么她们实际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奴隶喽。”

“是的。”

“我记得元老院颁行的法律,不论已经正式执行的,还是形成草案讨论的,都没有蓄奴的条款。所以实际上这套制度目前沿用的是《大明律》的条款。”

“可以这么理解。实际上这种司法实践是有问题的,是特定时段内变相的‘双轨制’,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在实行中是很别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