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 残刀(2 / 5)

作品:《这个异界需要革命

发须皆白的老卒这才想起来:“对对,险些忘了。来,你过来。知道你上学,你爷爷我准备了大礼,忘记送了。”

“三叔公,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三叔公满脸褶子,头昏眼花,却是驿站里没人敢惹的角色。他是一个百战老卒,太祖活着的时候,他就当兵了。今年都九十八岁了,牙都不剩几颗了,却还能吃肉喝酒。就是人有点糊涂,而且——

“兔崽子,过来!”

三叔公大骂一声,中气十足。

刘知易十分不悦的走过去。

“走,跟我来。”

三叔公拉着刘知易,来到一个昏暗的营房。

房中充斥着腐臭味,刘知易叹了口气,百战老卒,无儿无女,很不容易。

一将功成万骨枯,能博取富贵的只是少数人,不提八柱国那种与国同休的权贵,就是刘知易家这种小乡官,都算是极好的结果了。绝大多数人其实很惨,三叔公年轻时负伤,无法生养儿女,就一辈子不成亲,都不算惨的,真正惨的是那些把一切都扔在战场上,连个名字都没留下的生命。

三叔公一会趴在床下翻找起来,拉出来一个马鞍,在马鞍下扯出一张皮子。

“大朗。你爹说你要去沙场了,这是爷爷当年征战沙场时得的。”

刘知易接过皮子,展开一看,到处都是混乱的线条,看不明白。

“三叔公这是什么东西?”

三叔公哼道:“你小子不学无术,这是刀法。”

“这是刀法?”

刘知易觉得更像是顽童的涂鸦。

三叔公叹道:“也不怪你看不懂,你爷爷我一辈子也没看懂。这东西啊,是那年打玉门的时候,爷爷我从死人堆里把一个大将军背出来。他临死前在马身上画的,我问他这什么东西,他告诉我是残刀法。后来将军没活下来,死在路上。我把他埋了,马也没留下,翻雪山的时候,我把马杀了,想着是这是一套将军留的刀法,就把皮剥下来。可惜是残的,练不出名堂。你要去沙场,送给你,要是能悟全刀法,没准你也能当大将军。”

老爷子说着,完全把人认错了,认成去北方从军的大哥。刚才明明都告诉他自己考上太学,可对方转眼就忘记了。

刘知易看了看刀法,是一堆用血画出来的混乱的线条,莫非真的是一套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