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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有巢氏部落(2 / 5)

作品:《洪荒第一苟圣

毕竟如今的人族,还是颇为嗜血的。

一路回往了自己的小院子。

李玄坐在椅子上躺了一会。

随后又站了起来,在院子内踱步乱转。

他在思考。

人族部落散开洪荒大地。

已然不下三十余个大部落。

而如今自己这里已然有了妖族拿人族试验!

以血肉去伤害巫族。

那么同样,其他部落哪里。

是否也有此事发生?

是否那些部落内的人族强者,还只当是妖兽袭击人族,是平常小事,从而不太上心?

尤其是,妖族欲一人族血肉伤害巫族。

那么巫族,是否也已经想到,或者发现。

人族血肉,同样可以污秽妖修血脉肉身?

对于妖修修为也是有着极大的杀伤力?

屠巫剑……

屠妖剑……

远古史诗之中,说起来这两柄剑都是巫妖双方用来杀伤对方的利器。

可又有谁知道,这两柄剑。

是多少人族的血肉汇聚而成!?

“不行,此事我还得去和有巢氏说一下,他与其余大小不落的族长都是熟识,有他去传话,应该会好一点。”

想了想,李玄总还是不放心。

毕竟人族目前已经是亿万记了。

不像前世洪荒史诗之中。

不过百万数人,只有一个部落之下,部落会到处迁移,躲藏。

如今一旦其余某个部落被某个大妖或者大巫盯上。

整个部落百余万人口都被血洗!

那即便到时他可以为这个部落报仇,弄死那个大妖或者大巫。

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暗自嘀咕一声,李玄身形一动,消失无踪。

直往有巢氏的部落而去。

有巢氏的部落并没没有依靠黄河边缘。

而是在有巢氏的带领下一路向南。

最后在一条丝毫不弱黄河的滚滚大河边上,停了下来。

建造部落,发展壮大。

这条大河,平缓而宽广,河内鱼虾极多,四周水草丰茂,资源富足。

且一马平川,四周山脉稀少。

因此若大妖或者妖兽前来侵袭,隔着很远就可以看到。

这是一块极好极好的生长之地!

而这条大河,也被有巢氏正式命名为。

长江。

数千年下来,有巢氏的部落也发展壮大至三千多万人。

丝毫不弱于李玄所在的黄泥氏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