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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七章:溺婴(2 / 2)

作品:《黄天之世

许安他们穿的服饰正是鹰狼卫的服饰,许安现在就是穿着一件鹰狼卫旗官的白狼服。

人流之中不时走过两名身穿蓝色衣服的巡警,一切显得都是井然有序。

马蹄声从拐角传来,五名身穿着深蓝色制服的骑警和许安一行人都发现了对方的存在。

看到许安等人,那队骑警先是一愣,随后拱手行礼。

许安等人也纷纷还礼,黄巾军中无论职位高低见面都要行礼。

不过就在行礼的时候,最前方的那名警察的手却是停留在了腰间环首刀的旁边。

这片区域的鹰狼卫的旗官他都认识,最近也没有借到调防的命令,但是眼前这名旗官却是陌生的很,而且还戴着一张铁制面具遮住了嘴部。

“诸位,可否让我查验一下腰牌。”

许安举目看向那领头的骑警,他注意到在那骑警说完这句话后,他身后的四名骑警也分散开了一些,手都靠近了兵刃。

误会在徐鸿拿出了令牌和印信之后便马上解决了,因为原来绣衣使者渗透的原因,所以各地的警察和狼卫都会盘查陌生的面孔,这是许安自己定下的条例,所以自然也是早有准备。

查验无误后,骑警将令牌和印信重新还给徐鸿。

那为首的骑警告了一声罪,便放开了道路。

“诸位同道在长子城中任职警察,对长子城中的情况应该颇为了解,我等奉令查探案件,希望诸位能够配合调查。”

许安注意到了那为首的骑警制服有别于其余四人,那是警司的制服。

地方警察部队,大概分为五个等级:警员、警长、警司、警督、警监。

如果对照鹰狼卫的等级,大概旧是对应普通缇骑、旗官、百户、千户、镇抚使,部门的等级相比于鹰狼卫来说,地位略低。

警察现在单独设立为一部,乡中设警察所、亭中设警察局、城邑中设警察署,治所设警察厅、晋阳城设警察部。

警察部归中军府直领,不受其他部门管辖。

如今警察的本部便设在晋阳城的南城,是所有警察述职的地方所在。

长子城是治所,设警察厅一处,四城区各设警察局一处。

这人穿的警司的制服,应该就是这处城区警察局的局长。

徐鸿会意,递上了另一封印信。

那骑警狐疑的看一眼之后,态度变得恭敬了起来,低声行礼道。

“长子城南城区,警察局局长宁凡见过沈千户。”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去警察局吧。”

许安看了一眼四周,他们停留的时间有些久,已经引起了一些的人目光。

宁凡自然是应允,一行人略微加快了一些马速,南城的警察局并不远,许安一行人很快便到达了警局外。

许安没有客气,径直走入了警察局之中。

此时的警察局颇为空旷,除了少数几个文职人员在办公外,还有守卫的人外,便没有其他人了。

“之前中军府应该传下了命令,让你们注意各地溺婴、弃子的案件,这里有记录吗?”

许安进入警察局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了当的问道。

“千户稍等,我已经派人去取卷宗了。”

宁凡面色肃然,跪坐在许安的旁侧,沉声回答道。

“中军府传下命令之后,我们也开始收集这方面的信息,如今有长子城慈幼院中已经收容了两百多名婴儿,大部分都是女婴,男婴皆是身患残疾,或则染病体弱者……”

宁凡神色黯然,叹息了一声。

被遗弃的女婴很多都是健康的,而男婴则是因为残疾和染病瘦弱被丢弃,那些疾病很多难以治愈,就算有懂医的符祝在,也难以救活。

房舍中一时间陷入了沉默,这个话题实在是太过于沉重了。

溺婴、弃婴一事,在汉代并非是什么耸人听闻之事,而是真实存在的普遍的现象。

汉元帝时期,御史大夫贡禹临死之前建议汉元帝提高人头税的起征年龄,从三岁征收提高到七岁时再征收。

“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宜令儿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算。”

孩子三岁就要交人头税,有的贫苦人家交不起,生育子女却无力赡养,只能将其杀死。

《后汉书·党锢列传·贾彪传》也有记载。

“小民困贫,多不养子,彪严为其制,与杀人同罪。城南有盗劫害人者,北有妇人杀子者,彪出案发,而掾吏欲引南。”

“彪怒曰:‘贼冠害人,此则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遂驱车北行,案验其罪。”

“城南贼闻之,亦面缚自首。数年间,人养子者千数,佥曰:“贾父所长”,生男名为“贾子”,生女名为“贾女”。

贾彪当初只是新息的县长,只是一县之中,为官数年,便因此多出了上千的养子,由此可见溺婴,弃婴之风有多么的恐怖。

而且受重男轻女的影响,这其中多数都是女婴。

过了一会,一名警员拿着一本书册走进了房舍,将其递送给了许安。

许安翻看着其中的记录,脸色越发的阴沉。

仅仅是三四个月的时间,仅仅在长子城一城,便多出了两百多名婴儿,而且记录之中,在警察赶到的时候,很多婴儿就已经被杀死。

现在慈幼院之中的有些婴儿,甚至是被警察从水中捞出来救活的。

这还是有记录的,长子城的警察不多,没有被发现的溺婴、弃婴恐怕还有很多。

许安有些恍惚,黄纸上的一个又一个的黑色的汉字,在他的眼前慢慢的化作了鲜血的颜色。